2020年5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保民生、稳就业等政策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受疫情影响,今年我国对经济发展各项预期目标作了适当调整。政府工作报告显示,今年要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一系列降费和扩大就业的措施,包括今年对低收入人员实行社保费自愿缓缴政策,涉及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此外,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对界面新闻表示,疫情给我国就业情况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很多人并未完全复工复产,也有部分人处于名义上有工作,但实际上没有收入的状态,很多人的社保费支付能力面临着较大压力。
“现实生活中,低收入人群缴纳社会保险费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按年缴费的,这次疫情对各类群体都带来了影响,尤其是以农民工为主的群体,今年对低收入人员实行社保费自愿缓缴政策,实际上可以减轻这部分人群的经济压力,给他们一个缓冲的时间。”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说。
政府工作报告中,“就业”一词被提及39次,也反映出了今年就业形势的严峻。朱俊生认为,当初我国疫情防控任务比较重,导致复工复产困难,而现在外国疫情严重,大量外贸企业订单减少或取消,造成了当下就业形势严峻的局面。
在此背景下,失业群体的基本民生问题成为我国保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对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及时纳入低保。
张盈华称,过去,我国失业保险领取待遇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参保缴费满1年,不足1年的失业者往往在失业之后因为不符合条件,领不到失业保险金。这次疫情期间,外出就业的农民工大幅度减少,说明他们的就业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这项措施可以保证失业农民工在参保不足1年的情况下,能享受到一定保障待遇。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需要具备: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条件。
“过去,失业农民工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失业,证明自己的就业意愿,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然后还要再返回就业地寻找工作,比较舟车劳顿,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这是对农民工等流动性就业人员的一个很好的保障措施。
朱俊生称,目前我国的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相对较窄,被覆盖的人群往往失业风险较小,但是失业风险相对较高的人群没有被纳入进去,所以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调查失业率也未能全面地反映整个社会真实的失业状况,特别是徘徊在城乡之间的大量农民工,他们是受疫情冲击非常大的一个群体,现在他们很大人处于失业的状态,需要失业保险金支持。
张盈华认为,农民工就业流动性较高,参保缴费满1年的条件对于很多参保农民工来说有点苛刻,她建议将失业补助金制度常态化,未来参保不满1年的农民工,只要能证明自己失业,证明自己参保,均可按领取期限的一定比例给他们提供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