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产能置换政策暴露的借机新增产能、同城搬迁等问题,得到重新审视。
1月23日,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区自1月24日起,不得再公示和公告新的钢铁产能置换方案,不得再备案新的钢铁项目。
该通知称,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将视为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将报请国务院严肃查处,并作为反面典型在全国通报。
根据此前颁布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国内新建钢铁项目在开工建设前,须制定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和公告,此后才能进入项目备案环节。
两部委称,自2016年以来,国内已备案实施了一批钢铁产能置换项目,但部分项目手续不完善,存在“打擦边球”借机扩大产能的问题,另有部分项目在布局、规模等方面缺乏统筹规划,影响了钢铁产业健康发展。
根据《中国冶金报》等媒体的不完全统计,2017-2019年,国内累计公示和公告了超过3亿吨的新增炼钢产能置换方案,它们已经或正在转化为新建的钢铁项目。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下称中钢协)党委书记何文波去年末曾表示,国内钢铁行业总体平稳,但也面临着产能释放过快等问题。
自2016年以来,国内累计减少了1.5亿吨以上的粗钢产能,并全面取缔“地条钢”。但在钢价回暖的背景下,中国粗钢产量四年内累计增长了24%,去年的粗钢产量达到
9.96亿吨
,目前已占据全球总产量的半壁江山。
何文波提及,目前行业内关于产能置换的争议很大,中钢协正在认真组织核查,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其执行效率,否则宁可停下来看一看。他同时指出,一些以局部行政区划为界进行的所谓环保搬迁应该予以叫停。
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的上述通知中,要求各地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备案的钢铁产能项目,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项目符合安全、环保和产能置换等相关要求。
上述通知称,如果新建钢铁项目未落实相关要求,应采取责令停产整顿、停建整顿或暂停建设等措施。自查自纠结果须在2020年4月30日前上报。
两部委也提及,正研究制定钢铁项目备案指导意见、修订钢铁产能置换办法,相关政策措施将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后印发实施。工信部曾在两年前发布
最新版的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规范钢铁、水泥和玻璃行业的产能置换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