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日报记者:曾新岚 刘丹忆 周馨怡 荀诗林
9月15日,微博发布新版用户服务使用协议,这条“要么同意我的协议,将原创内容的版权归属于我,要么别使用微博产品”的霸王条款,瞬间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按照微博新规,用户在微博上发布的信息,无论作为普通人日常晒心情、晒美食、晒风景,还是作为如商业摄影师等原创作者发布其独家作品,一切微博内容的权利,都归微博“独家发布”,不得随意转载第三方。
诸多知名大V已在微博上公开声明对微博新版用户协议不认同,表示本人微博所有内容版权归本人所有,如果新浪不更改条款则将退出。
随后微博做出进一步说明,称微博版权理应归用户所有,微博的这个服务协议,并不是想拿走版权,而是在不断完善作者原创内容保护机制。
最受争议的1.3和1.5两项条款
针对此次争议事件,亚太圆桌会邀请三位作者展开讨论。
专家介绍(按在文中出现先后顺序):
- 储殷:亚太智库研究员,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
- 武剑:亚太智库研究员,环球资讯广播《新闻盘点》主编。
- 高玉林:亚太智库研究员,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
亚太日报:作为知名原创作者、评论员,你会因为这项“霸王协议”退出微博吗?
储殷 :不会。所谓抵制微博也是无稽之谈。我觉得这本身是无效的条款,微博作为一个平台软件,没有支付任何报酬,不能拥有任何版权,版权肯定得归创作者所有。
武剑 :大V们是否因此退出新浪微博还需要观察并取决于各方博弈的结果,新浪微博的影响力决定了他们不会轻易放手,另外新浪微博在各方压力下已经对其中的一些条款进行了修改。
【微博、头条,谁动了谁的蛋糕?】
亚太日报:有媒体评论新浪微博推出“霸王授权协议”的背后,是各平台对优质创作者的抢夺已臻白热化的体现。你如何看待这个说法?
武剑 :结合今日头条近来大力发展与微博功能一样的微头条业务,以及新浪微博相关管理层的回应直指第三方的非法抓取行为看,这次事件的导火索与今日头条强势进军微博业务而触动了新浪微博的利益蛋糕直接相关。
今日头条作为一个基于数据计算按照用户需求进行精准推送的新闻产品,并不生产制作原创内容,但微博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显然是原创内容和优质作者。随着去年新浪微博利润增长180%,以及短视频和直播成为微博盈利新增长点,今日头条开始加大在微博领域的投入。不论是共享新浪微博内容还是挖角新浪微博大V,今日头条已经发起一场对优质资源的激烈争夺战,很显然新浪微博不会坐以待毙。
【吃相难看恐伤作者信任】
亚太日报:您认为新浪推出新版用户协议最主要的目的是什么?将对互联网内容平台的竞争局面造成怎样的影响?
武剑 :目的就是要尽可能占有和保护拥有的优质内容和作者资源。
不过,新浪的极端做法引发了用户对于自身合法权利的关注和思考,与此同时正在成长的今日头条也为用户提供了更多选择。
为此,新浪微博可能会流失部分用户。
这起事件既让新浪微博一直以来的“一家独大”地位将遭受一定冲击,也可能导致其它互联网内容平台今后会加入到微博盈利模式的竞争。
高玉林 :新浪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微博内容版权的宣示和限制,来保证和维护其在新媒体商业竞争中的垄断地位。
在新媒体竞争中,内容尤其是原创内容成为竞争的主要对象之一。事实上,新浪微博占有一定优势和垄断地位,自然还想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更多优势,但这种“霸王条款”的做法很值得商榷。
这种对作者知识产权的觊觎和侵犯姿态,首先引发人们对微博平台的信任危机,内容创作者们是否还能还能一如既往地高度信任、自由创作将打上一个问号。
其次,这将搅动互联网平台竞争的格局和秩序,挑战和伤害了尊重创新、平等相处的商业伦理。
【“流量托拉斯”漠视用户权利和商业伦理】
亚太日报:新浪为何敢于列出这样的“霸王条款”而不在乎因此损失用户?这是否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储殷 :微博敢于推出这样的政策正是因为已经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垄断地位。
武剑 :一方面是由于新浪微博长期垄断形成的霸主心态,对自己的影响力抱有信心;另一方面则反映了面对今日头条的强劲挑战,新浪微博维护核心利益的急切心态和巨大压力。
新浪微博“霸王条款”背后的行事逻辑有点像沙特作为世界主要产油国却不惜以牺牲油价来挤压对手从而保住自身市场份额的竞争策略。
新浪微博意图在今日头条尚未真正形成气候之前通过迫使用户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或增加用户兼容其它平台的成本来打击竞争对手,这种由垄断地位赋予的竞争优势应该说已涉嫌不正当竞争。
高玉林 :根本原因在于新浪自身对互联网内容和流量的某种垄断,以及由此而生发的对作者、用户基本权利的不尊重。市场经济和商业竞争的发育需要一个不断成长的过程,绝非一蹴而就。新浪这样的“霸王条款”显然就是一种漠视市场规则和商业伦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争取更多原创内容、版权和优势的心理不难理解,但做法未必可取。
【监管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
亚太日报:此次事件,新浪微博涉嫌违反《合同法》、《著作法》等多条现行法律。相关监管部门是否应当进行干预?
武剑 :新浪微博在此次事件中涉嫌违反《合同法》、《著作法》等多条现行法律,不但对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严重损害,而且不正当竞争行为还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政府部门理应及时进行干预。另外,政府部门是否会对新浪微博关切的第三方非法抓取微博内容加以规范和约束同样值得关注。
高玉林 :在微博用户尤其是作者的强烈反弹下,微博两次紧急回应,修改了争议内容,并表示会继续更新和修订。依据《著作权法》、《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新浪微博新版用户服务使用协议部分条款有涉“霸王条款”嫌疑。从维护商业竞争秩序来看,政府相关部门应当与新浪微博接触、沟通,告知并提醒其要尊重用户权益,恪守公平原则,维护自身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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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亚太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