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體檢 銀監會大規模排查同業、票據、理財等業務

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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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8月9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獨家獲悉,中國銀監會辦公廳於7月下發《關於全面開展銀行業“兩個加強、兩個遏制”回頭看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面開展金融機構自查與監管檢查。其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於10月31日前完成全面自查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問責和整改工作;監管檢查則於今年11月底前完成。

《通知》顯示,銀監會要求重點排查違規經營和違法犯罪高發的存款、信貸、票據、同業、理財和代銷等業務領域。涉及金融機構除銀行外,還包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

一位銀行業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這次是大規模的(金融)業務排查。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來,銀行票據風險事件頻頻發生。在前述《通知》中,針對票據業務,銀監會提出要“重點檢查開票、承兌、貼現等環節中貿易背景真實性審查、授信調查和統一授信管理是否到位;票據轉貼現和買入返售、賣出回購業務環節中,是否存在為他行‘做通道’‘消規模’等行為;是否與‘票據仲介’‘資金掮客’等開展票據交易”等。

“全面體檢”金融風險

面對經濟下行壓力,如何有效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隱患,儼然已經成為當前監管層的重要課題。

8月9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消息人士處獨家獲悉,為切實解決當前銀行業金融機構和監管部門存在的各種問題和不足,銀監會下發了前述《通知》,決定自7月起在全國銀行業範圍內開展“兩個加強,兩個遏制”回頭看工作。

《通知》毫不避諱地指出,“本次‘回頭看’的工作,是針對當前金融領域存在規則漏洞、管理渙散、違法違規現象屢禁不止、大案要案多發等問題開展的一次全面體檢。”

記者瞭解到,此次工作採取銀行業金融機構自查與監管部門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其中,本級自查要覆蓋2016年6月末有餘額的各類重點業務;“上查下”中業務量原則上不低於本級自查金額的30%。檢查的業務範圍,則是重點業務環節的合規經營和風險控制情況,存款、信貸、票據、同業、理財和代銷等各類重點業務中是否存在新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

比如,在存款業務方面,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存款失蹤、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挪用客戶資金、存款虛存、存款不入賬和異地大額存款等;在理財業務方面,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銀行業機構員工私售“飛單”,簽訂“陰陽合同”或抽屜協議等為非保本理財提供保本承諾等;代銷業務方面,重點檢查是否為代銷產品提供直接或間接,顯性或者隱性擔保,包括承諾本金或者收益保障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7月中旬的上半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暨經濟金融形勢分析會議上,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就曾表示,要協調好金融創新與服務實體、防範風險與促進發展、踐行經營理念與落實宏觀政策之間的關係,著力扭轉資金“脫實向虛”現象。

尚福林進一步指出,要重點嚴查十大行為,包括違規辦理票據業務、簽訂抽屜協議、貸款“三查”執行不力等行為;違規私售飛單和代理銷售,誤導或誘導購買投資產品;充當資金掮客,參與民間借貸和非法集資等。

此外,《通知》還指出,服務實體經濟方面,要檢查“是否嚴格執行債權人委員會決議”“是否存在對產業過剩行業‘一刀切’式的信貸退出,存在抽貸,停貸等行為……”早在8月4日,《每日經濟新聞》曾在頭版刊發文章《銀監會規範銀行“債委會”:不得隨意停貸抽貸》,獨家報導銀監會下發了《關於做好銀行業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銀行業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有關工作,同時要求債權銀行不得隨意抽貸。

年內票據涉案資金超百億

今年來票據市場風險事件頻發,多家銀行深陷其中。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不完全統計,進入2016年,已經曝出的票據事件涉案資金高達103.9億元。其中,包括農行北京分行的39.15億元票據案件,天津銀行上海分行票據買入返售業務發生7.86億元風險資金等;龍江銀行還發生冒名辦理貼現6億元,以及寧波銀行自查發現有員工違規辦理票據業務32億元等。

伴隨著風險事件不斷曝出,票據監管也在逐步趨嚴。比如今年5月,央行聯合銀監會發佈《關於加強票據業務監管促進票據市場健康發展的通知》,要求強化票據業務內控管理,堅持貿易真實性要求,嚴禁資金空轉,嚴格規範同業帳戶管理。

對於票據業務,記者昨日獲得《通知》檔提出,要“重點檢查開票、承兌、貼現等環節中貿易背景真實性審查、授信調查和統一授信管理是否到位;是否無背書開展票據買賣……”

值得注意的是,在票據風險事件中,票據仲介的身影時常出現。平安證券一份研報指出,票據仲介業務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市場資訊不對稱的問題。不過,部分票據仲介的非法經營助長了偽假票據、非法集資等違規行為。

針對這些問題,《通知》指出,要檢查票據轉貼現和買入返售、賣出回購業務環節中,是否存在為他行“做通道”“消規模”等行為;是否與“票據仲介”“資金掮客”等開展票據交易等。

此外,《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信貸業務方面,《通知》還要求檢查“是否存在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來自P2P平臺等”“排查互聯網金融,民間融資等帶來的外部風險傳染……”

實際上,今年上半年上海鏈家事件發生之後,購房首付貸業務被高度關注。隨著監管層表態,多家P2P平臺停止了“首付貸”業務。尚福林此前也表示,上半年及時查處了房地產“首付貸”等虛假按揭行為,下半年將重點防範好流動性風險、交叉金融產品風險、海外合規風險、非法集資風險等四類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