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笔/叶强
英国作为老牌殖民地国家,向来以“国际法卫士”自居,动辄对他国事务说三道四,指手画脚。
然而,英国自身在遵守国际法、履行国际义务方面却是劣迹斑斑,特别是,时至今日仍未按照2019年5月22日联合国大会决议所要求的“英国当局应在六个月内(即2019年11月22日前)无条件撤出査戈斯群岛”,将群岛管辖权归还毛里求斯。
英方此举是在赤裸裸地践踏国际法治。
首先,英国所漠视的不是一般的国际裁决,而是作为联合国首要司法机关的国际法院所作出的权威法律意见。
2017年6月22日,第71届联大通过由非洲联盟提出的决议,请求国际法院就“英国将査戈斯群岛从毛里求斯分离的法律后果”问题发表咨询意见。
2019年2月25日,国际法院作出咨询意见,明确指出:英国对查戈斯群岛的占据是非法行为,英方有义务尽快终止对查戈斯群岛的行政管辖。对此,英国辩称法院的咨询意见没有法律拘束力。
然而,在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中,国际法院及其咨询意见被公认为代表最高法律权威。正如美国国际法学者古德里奇(L.M. Goodrich)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已认识到的,法院的咨询意见在性质上就是一项宣告式判决。
国际法院前法官佐里奇(M. Zoricic)更明确指出,尽管咨询意见没有执行条款,但它在解决国家间争议中的价值等同于一项判决。英国作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公然漠视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损害的不仅是法院的司法权威,更是自身的国际信誉。
其次,英国所违反的不是一般的国际规则,而是联合国大会高票通过的决议。
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大会是联合国的主要审议、监督和审查机关,在联合国系统中居于中心位置。大会由联合国全体会员国组成,是国际社会中最具普遍代表性的国际机构。
因此,虽然联大决议通常更多是政治建议性质,但它在国际法的编纂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高票通过的决议更是如此,因为它反映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
2019年5月22日,根据国际法院的权威意见,联大以116票赞成、仅6票反对的表决结果专门通过了确认英国当局对查戈斯群岛的统治是“非法行为”,并要求英国在六个月内将查戈斯群岛归还给毛里求斯的决议。而英国至今也未按照该决议要求将查戈斯群岛归还毛里求斯。
再次,英国所对抗的不是一般的国际义务,而是非殖民化进程这一人类解放事业与历史大势。
自联合国成立以来,在其主导下有80多个前殖民地的7.5亿人民获得了独立。而目前全球仍有17个非自治领土尚未完成非殖民化进程,位于印度洋的查戈斯群岛就是其中之一。
査戈斯群岛是毛里求斯的固有领土,1810年被英国占领。1965年,作为获得独立的附加条件,毛里求斯被迫将査戈斯群岛从领土中分离出去成为“英属印度洋领地”,英国则“承诺”适时将查戈斯群岛归还毛里求斯。
然而,英国此后不仅未予归还,还用尽各种非人道手段驱逐群岛上数以千计的查戈斯原住民,以支持协助美国在岛上建设军事基地,供其发动对外战争使用。
对此,毛里求斯总理贾格纳特就愤怒地表示,“英国不能一边宣称自己是国际法卫士,一边继续维系一个非法的殖民政府”。
事实早已证明,“国际法卫士”对英国来说只不过是件“皇帝的新装”。
早在2006年,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办公室就启动对英国军队在伊拉克战争和占领期间可能存在的战争罪问题的初步审查,使英国成为首个被国际刑事法院调查的西方国家。
该审查于2014年重启并持续至今,已有越来越多的证据指向英军存在谋杀、酷刑等严重战争罪行。而随时反悔其所承诺的各项国际义务对英国来说更是家常便饭。
英国政府近期正力图通过一项国内立法,公然违背与欧盟达成的“脱欧”协议,遭到欧盟严厉指责。更加讽刺的是,英国最近还极力渲染中国海军依国际法通过北极航道的所谓“潜在威胁”,而英国海军舰艇却早在2018年就违反国际法擅闯中国西沙群岛领海。
这不是典型的双重标准又是什么?英方应该反躬自省,它还有资格在国际社会谈论国际规则吗?
作者是中国南海研究院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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