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现场。 陈晓迪 摄
中新网舟山5月12日电(记者 林波 通讯员 陈倩琳 周继祥)5月12日,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18年5月14日在该市发生的“5.14”特大通信网络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该诈骗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获刑十五年四个月。
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现场。 陈晓迪 摄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18年2月下旬起,以陈某杰等三人为首要分子,周某友、陈某辉等11人为主要成员的诈骗犯罪集团,招募200余名成员非法偷越国境至缅甸,在缅甸木姐市一旧赌场内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交友平台拉人头,诱骗被害人投注但实际操控赌博输赢,以“充值制造流水以便下分”等理由,对境内人员实施诈骗。
目前,法院查实该团伙作案近千起,骗取他人3340余万元。
据悉,该案件是舟山市近年来人数、卷宗最多的电信网络诈骗案。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偷越国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陈某杰等13人有期徒刑十五年四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其中,该诈骗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陈某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