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管平臺期待更多“合縱連橫”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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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今年10月底,歷經一年多的建設,國家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正式上線,與30個省(區、市,不含西藏)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系統對接,基本實現了藥品供應相關信息的全國互聯互通。至此,在新一輪醫改“四梁八柱”的制度架構中,“四梁”之一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有了聯通全國的信息化管理工具。

信息透明助力藥價回歸合理

“各地的采購周期、目錄、政策不盡相同,所以每個省份發布的藥品采購相關信息都要關注,光找這些政策信息就耗費了不少人力。時間一緊,簡直手忙腳亂。”一家大型國產制藥企業銷售部門經理表示,“國家藥管平臺就是信息的集散地,各地最新的采購政策和進展可以‘一網打盡’,為企業開展工作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國家藥管平臺所能發揮的作用,遠不止信息集納。

2014年5月,國家衛生計生委明確由藥政司負責,由統計信息中心具體承擔平臺的建設和運行。統計信息中心為此專門成立了藥物信息管理處,先后完成了一期軟件開發、監理公開招標和一期平臺建設任務,使平臺初步具備了藥品供應管理、配送管理、使用管理、資金監管、招采績效評價、基本藥物制度運行情況監測評價和綜合統計分析功能。

該中心一位技術專家表示,信息獲取和溝通交流,屬于對社會公眾開放的平臺外網功能。更為重要的是,平臺內網可隨時監控省級平臺數據傳輸,每日上報數據處理等情況,及時匯總各地藥品集中采購的中標價格、采購價格,每天的交易數量,全國藥品價格十分位區間等信息。目前,統計信息中心已為各地配發了數字證書和USBKey,各地藥品采購部門可在權限范圍內隨時查閱相關數據信息。“國家藥管平臺可以使藥品價格等此前相對難以獲取的信息,在一定范圍內更加公開、透明,各地在藥品采購時可以互相參考,促使藥品價格整體水平逐漸回歸合理”。

藥政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國家藥管平臺的近期目標,主要是為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做好服務、加強監管;從長遠來看,則是服務于基本藥物制度、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國家藥物政策、醫改政策決策和管理的現代化工具和手段。

藥品ID是數據寶庫的“鑰匙”

此前,在省級藥品集中采購過程中,各地多是自行制定適用于本地區的藥品編碼;國家藥管平臺與各地互聯互通后,缺乏全國統一的藥品名稱和編碼,成為平臺之間順利對接的一個障礙,不僅造成彼此信息數據交流不暢,導致信息收集、統計分析工作難度大、成本高、準確率低,而且數據背后隱藏的市場參考價值也很難被充分發掘出來。(下轉第3版)(上接第1版)

“國家平臺說的是普通話,各省級平臺說的是方言,如果連交流都有困難,工作就更難開展了。”技術專家對此做了一個形象的比喻,“統一藥品分類編碼就是一把打開數據寶庫的‘鑰匙’,是在平臺上開發所有功能的基礎性工作。”

16萬條,是國家藥管平臺藥品基本數據庫(V1.0版)中的藥品編碼數量,“具體到品規和生產廠家,國內上市的每一種藥品都可以在數據庫中找到自己對應的唯一編碼”。專家介紹,從2014年開始,國家衛生計生委就組織專家和機構梳理分析各省集中采購編碼,研究制定《藥品集中采購統計分類與編碼規則》。在此基礎上,首先對2012年版國家基本藥物(520種)進行編碼,結合分類編碼專家、藥學專家和藥品集中采購專家的建議,進行系統化、實用化和標準化改造。經多輪專家論證、修改,逐步完成了對全品種藥物的統一賦碼。

國家藥管平臺藥品基本信息庫的數據將實行集中維護、定期更新,“新批準上市的藥品要及時更新添加,淘汰退市的藥就要整理刪除”。專家介紹,這套統一標準的藥品編碼已經提供給各省使用,目前新一輪藥品采購中,已有不少省份主動開展了編碼的對照翻譯工作。

除了藥品分類編碼沒有標準,由于一直以來缺乏統一的建設規范要求,各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的功能水平也參差不齊,有的平臺只能滿足招標采購需求,沒有監管和結算等方面的服務能力。為此,國家衛生計生委多次推動省級平臺的規范化建設,明確平臺應當具備的基本功能,并在此基礎上收集了2014年度各省份藥品采購相關數據,開展醫療機構數據庫、藥品價格數據庫、生產經營及配送企業數據庫建設。

互聯互通不應只在采購環節

事實上,藥品在我國被賦予的編碼有很多:報銷結算環節的醫保系統編碼,生產注冊環節的藥監系統編碼,甚至不少醫院為方便管理制定了內部藥品編碼。專家表示,藥品編碼太多、太亂,彼此間互不相認,給藥品領域信息的互聯互通造成了很大的障礙。例如,此前短缺藥品上報都是各地在藥品短缺實質發生后,通過電話、傳真等方式上報信息,但有了統一的身份編碼和管理平臺,“情況就不一樣了”。技術專家介紹,目前國家藥管平臺正在開發藥物短缺預警信息模型,醫療機構發送訂單后企業遲遲沒有響應,或企業響應后不能足量供應等情況發生時,平臺就會自動實時獲取這些數據,提前發出藥品短缺預警。

國家藥管平臺的建設、與省級平臺的互聯互通,為藥品供應保障的管理提供了信息化手段,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和精準度。但專家同時表示,國家藥管平臺目前開發的功能仍限于藥品采購環節,在藥品入庫結算后就結束了。從藥品全流程、全鏈條管理的高度來考慮,這樣的信息聯通還不夠“過癮”,“在采購環節把各地的信息鏈條全部打通后,應該更多考慮在藥品生產、使用等環節加強對編碼的應用”。

仍以藥品短缺為例,專家表示,如果通過標準統一的藥品編碼,實現國家藥管平臺與藥品生產、監管等領域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當藥品原料價格上漲、生產標準升級等情況發生時,藥品供應保障系統就能及時獲取這些信息,為應對可能發生的藥品短缺做好準備。建議國家和省級平臺一方面開展與同級醫保、工信、藥監等部門信息系統的對接,另一方面加強與各級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聯通,形成全鏈條“閉環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