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方案將細化 六大方案分三批公佈

亞太日報

text

【亞太日報訊】據21世紀經濟報道,9月14日,國務院國資委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季曉南表示,國務院正式對外公佈的《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亮點頗多。這是自十八屆三中全會在《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啟動國企改革以來,通過頂層設計廓清了本輪改革的思路與具體目標。

這些方案將在未來一段時間陸續公開,如分類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董事會制度及員工持股等。國務院國資委有關人士透露,該委負責的六大方案將分三批次對外公開。

商業類和公益類的分類改革

《指導意見》指出,通過界定功能、劃分類別,實行分類改革、分類發展、分類監管、分類定資、分類考核。

如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企,原則上都要實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積極引入其他國有資本或各類非國有資本實行股權多元化,國有資本可以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也可以參股,並著力推進整體上市。這些企業的考核重點在於經營業績指標、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市場競爭能力。

另外一類主業處於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政黨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企業,要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國有資本參股。至於公益類國有企業改革,《指導意見》稱其可以採取國有獨資形式,具備條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資主體多元化,還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特許經營、委託代理等方式,鼓勵非國有企業參與經營。

國企考核效益為先

關於國企的重要性以及國企改革的目的,《指導意見》說得很明確,“在推動我國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和邁向中高端水準、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進程中,國有企業都肩負重大歷史使命和責任。”因此打造一個“強、大、優”的國企便是本輪國企改革的目標所在。

值得關注的是,《指導意見》不僅希望到2020年培育出一大批具有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國有骨幹企業,也希望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備、善於經營、充滿活力的優秀企業家,這種對國企內部高級人才的期望首度出現在國企改革的指導意見中,不僅新鮮,也凸顯現實的沉重。

《指導意見》在多處強調了國企經營權與所有權分開,並對其經營權予以充分的保護,比如將通過推進董事會建設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給予董事會充分的授權,也保障經理層經營自主權,“法無授權任何政府部門和機構不得干預。”而對國企領導人的管理上,《指導意見》表示,將建立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分類分層管理制度,同時匹配相應的薪酬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