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8日电 8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调查处理的通报”(下称通报)。通报称,袁某某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给予袁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受的款物予以收缴,并给予袁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通报指出,针对家长和网友的反映,经查,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袁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受的款物予以收缴。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修订)》、《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给予袁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6月18日,金坛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对教师袁某某展开调查的通报。通报指出,近日,媒体报道和网友反映,金坛区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存在曾经收受微信红包、校外补课、体罚学生等行为,区教育局决定对该教师展开调查,并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