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澳大使:中國有充分理由對南海仲裁案說“不”

新華社

text

【亞太日報訊】(記者徐海靜)中國駐澳大利亞大使成競業近日在澳大利亞主流媒體《澳大利亞人》報上發表署名文章說,中國有充分理由對菲律賓南海仲裁案說“不”。

在這篇題為《中國緣何對菲律賓南海仲裁案說“不”》的文章中,成競業說,7月12日,菲律賓南海仲裁案的所謂裁決終於出籠了。正如中國政府已公開表明的那樣,對於這一裁決,中國不接受、不承認。中國這樣做完全有充分理由。

他說,菲律賓阿基諾三世政府單方面提起仲裁違背了中菲兩國間達成的明確共識。早在1995年8月,雙方在有關南海問題磋商的聯合聲明中就鄭重承諾通過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礎上的磋商和平友好地解決南海爭議。此後,中國和菲律賓又分別在1999年3月、2000年5月、2004年9月和2011年9月通過一系列雙邊文件多次確認通過雙邊談判協商解決南海爭議的共識。不僅如此,2002年中國與包括菲律賓在內的東盟國家簽訂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以下簡稱《宣言》)中也明確規定,由直接有關的主權國家通過友好磋商和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它們的領土和管轄權爭議。

成競業說,中菲兩國上述各項雙邊文件和《宣言》的相關規定相輔相成,構成中菲兩國之間有拘束力的協議,兩國據此選擇以談判方式解決有關爭議。菲方就有關爭議單方面提出仲裁,不僅違背了中菲之間達成並多次確認的共識,也違反了其在《宣言》中作出的莊嚴承諾,是對“約定必須遵守”原則的破壞。

成競業表示,中菲南海有關爭議的核心是菲律賓侵佔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而引起的領土問題以及南海部分海域海洋劃界問題。領土問題不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的調整範圍。關於海洋劃界問題,中國已於2006年根據《公約》第298條發表聲明,將其排除適用《公約》強制爭端解決程序。臨時仲裁庭不顧中菲兩國選擇通過談判協商解決爭議的事實,無視中方根據《公約》作出的排除性聲明,強行受理和審理菲方的單方面仲裁要求,這顯然超越了它的權限,其裁決存在致命的缺陷。

成競業在文章中說,菲律賓南海仲裁案完全出於政治動機,其目的就是要否定中國在南海的主權和相關權益。有關裁決是非法、無效的,沒有約束力。中國拒絕裁決,既是為了根據國際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也是為了維護《公約》的完整性、權威性,完全合情、合理、合法。越來越多的國際法律人士對此案表明瞭擔憂和質疑,60多個國家對中方的立場和主張公開表示理解和支持。

文章最後表示,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擁有堅實的歷史和法律根基,仲裁結果不會影響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和南海的海洋權益,不會動搖中國維護自己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決心。中國不接受任何基於該裁決的主張和行動,將繼續堅持與直接當事國在尊重歷史事實基礎上,根據國際法通過談判協商解決南海有關爭議,維護南海和平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