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紫外线灯灼伤学生眼睛事件,这次还是上百名学生。
据媒体报道,9月1日,杭州一小学开学第一天,因老师操作失误,二年级3个班级的紫外线灯连续开启5个多小时,导致100多名学生眼睛被灼伤。根据家长提供的照片,不少孩子出现了眼睛肿胀、无法睁开的情况。多名学生被诊断为电光性眼炎,有些情况严重的学生眼睛很肿并带有血丝,还有不少家长表示孩子的眼睛黄斑区受损。该校副校长对此表示,目前学校正在积极处理此事。
紫外线灯“误伤”学生事件,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健康时报》2018年就曾做了简单罗列:
2018年12月,太原市杏花岭区双星幼儿园30名幼儿被灼伤,有些孩子面部皮肤脱皮、眼睛红肿(央视还以“危险的灯”为题进行报道);2018年11月,石家庄飞鸿培训学校46名高中生被开启长达4小时的紫外线消毒灯灼伤,有的学生出现了眼睛红肿、流泪,裸露部分皮肤发黑、疼痛、脱皮等症状;2017年4月18日,广州花都区园玄小学26名小学生被紫外线灯灼伤,部分学生出现眼球结膜充血、角膜皮点状脱落等电光性眼炎症状,部分学生出现皮肤泛红等皮肤灼伤症状……
也正因紫外线灯多次灼伤学生事件频发,不少地方在这方面出台了各类相关规定。例如,天津市教委出台校园紫外线消毒灯规定,对紫外线消毒灯的配备安装要求、使用方法进行明确。“紫外线消毒灯的开关须单独设置,并采取防误开措施,不允许将紫外线消毒灯开关与照明灯开关并列排放;紫外线消毒灯须由专人管理、使用并做好登记。”
上海市教委也曾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紫外线消毒灯规范管理使用工作通知》,“需要消毒的,可通过移动式紫外线消毒灯,由专人在学生不在校时进行卫生消毒。对已安装的固定紫外线消毒灯,要进行专线改造并加装带锁的总电源控制开关箱。”
在规定已“就位”的情况下,在各地都已对校园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的语境中,出现这类事件,显然不能高举轻放。但也应看到,大多数紫外线灯多次灼伤事件均为“误伤”,而非有意为之。
乍看起来,遵循紫外线灯使用管理规定似乎就没有问题,可在此类事件中,比起防止“误开”更重要的,是要防止“误装”。
很多学校装紫外线灯,目的是为了消毒。但很多疾控专家都已指出,日常情况下,学校没有必要安装紫外线灯,为了消毒,勤通风换气和阳光照射就可以了,若发生疫情,则应由专业消毒人员进行消毒。
2012年原卫生部印发的《托幼机构环境和物品预防性消毒方法》中提到,使用紫外线灯对空气进行消毒,是在不具备开窗通风空气消毒条件时使用,且应使用移动式紫外线消毒灯,禁止紫外线消毒灯照射人体体表。
从科学上讲,一般而言,紫外线根据波长可以分为三个频段,其中能量最高也是最具有杀菌作用的,就是紫外线灯发生的UV-C。而目前很多学校教室使用的直射式紫外线灯直接照射整个室内空间,看似有用实则无效,还存在像误开造成人员意外伤害的弊端。
既然科学上没有依据,还经常造成意外伤害,教室中安装直射式紫外线灯消毒的必要性显然需要再评估。而很多学校也应放弃“装紫外线灯消毒”的安全管理执念,万一以安全之名制造出更多的不安全,那就不好了。
□殷国安(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