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美媒稱,海牙國際衝裁法庭不久後將宣布中菲南海糾紛裁決結果。但不管結果如何,美國要向中國施壓都有些站不住腳,因爲菲律賓提出訴訟所依據的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而華盛頓自己還沒有批准這項公約。
據美國之音電台網站6月7日報道,世界絕大多數國家都已經簽署了這項有“海洋憲法”之稱的國際公約。條約爲各國如何利用海洋及其自然資源規定了指導原則,還包含解決糾紛的機制。
美國沒有批准公約是因爲參議院共和黨人的反對。任何國際條約都必須得到參議院三分之二多數的通過。奧巴馬總統時常批評參議院的不作爲。
報道稱,上星期,奧巴馬專門把這個問題跟中國聯系在一起。他在美國空軍學院的畢業典禮上說:“如果我們真的對中國在南中國海的行爲感到關注,……參議院就應當批准海洋法公約,從而幫助加強我方的立場,這是我們的軍方領導人所督促的。”
保守派智庫傳統基金會的高級研究員史蒂文·格羅夫斯在海洋法公約方面有大量著述。他說,奧巴馬的這種說法“可笑之至”。
格羅夫斯屬于對美國參與國際條約和體系基本持懷疑態度的保守派陣營。這些保守派人士認爲,這些都有損美國主權。格羅夫斯還擔心,《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將迫使美國接受更爲嚴格而且在他看來是沒有必要的環境標准。
他說:“所有的迹象都表明,假如我們加入《海洋法公約》,所有那些無理取鬧的環境官司都會纏上我們。”
其他分析人士則爭辯說,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將讓美國在國際舞台擁有更大的杠杆力。
西澳大學中國問題專家朱波(Andrew Chubb)認爲,如果美國加入公約,說服力可能大得多。他說:“目前,他們(美方)只好使用更爲抽象的說法,比如國際法‘公認規則’和‘以規則爲基礎的秩序’。”
從某種程度上說,不批准公約所帶來的任何外交損失都是有限的。這是因爲,《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幾乎所有條款都反映了國際習慣法,這對所有國家都具有約束力。
美國海軍戰爭學院的國際法專家詹姆斯·克拉斯卡說:“實際上,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美國已經在嚴格地遵守公約裏的規則了。”
不過,克拉斯卡說,美國如果正式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將會更多的獲益,包括在美國延伸大陸架獲取自然資源會有更爲穩定的法律框架。他還說,加入公約會加強美國在國際舞台的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