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讯)7月28日,因卷入国家基金贪腐丑闻受到起诉的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拉扎克(Najib Razak)被判有罪。纳吉布此前被控在2009年至2018年担任总理期间,从国有基金贪污挪用4200万令吉(约合7078万人民币)用于购买私人豪华住宅和艺术品。
据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吉隆坡高级法院法官当日宣布,检察院证实对纳吉布的7项指控罪名全部成立,刑期同期执行,共判处现年67岁的纳吉布12年监禁和罚金2.1亿令吉(约合3.46亿元人民币)。
BBC报道:纳吉布被判监禁12年
此案于当地时间28日上午10时左右在吉隆坡第三高级法院开庭。报道指出,纳吉布分别被控3项失信、3项洗钱和1项滥权,共计7项罪名。
开庭前,纳吉布在脸书账号发布声明,表示他将战斗到最后,并誓言对任何针对他的有罪判决提出上诉。“这是我洗脱罪名的机会……我想要正义,我想要为自己正名。”
另据马来西亚《星报》公布细节,在开庭两个小时后,法官宣布上述罪名成立。后经过长达数小时控辩双方陈述,法院最终于当地时间下午7时宣布裁决结果:
纳吉布因滥用职权被判12年监禁,因3项洗钱和3项失信罪名各被判10年监禁,共计被判处72年监禁和高达2.1亿令吉(约合3.46亿元人民币)的巨额罚金。因刑期同期执行,纳吉布最终面临12年监禁。
纳吉布律师当庭表示上诉,同时希望在上诉期间不执行监禁。法院批准暂缓对纳吉布的监禁刑罚和罚金,但需增加100万令吉(约合165万元人民币)保释金。根据马来西亚法律,联邦法院拥有最高终审权。
纳吉布步入法院,图自马来西亚媒体
BBC指出,对纳吉布的指控被视为马来西亚反腐努力的一次考验。此案对马来西亚政界产生冲击,导致统治马来西亚61年的前执政党巫统(UMNO party)下台。
纳吉布被控在2009年至2018年担任总理期间,从国有基金“一马公司”(1MDB)贪污挪用4200万令吉(约合7078万人民币)用于购买私人豪华住宅和艺术品,涉嫌洗钱、背信、滥权等罪名。纳吉布此前一直否认所有指控,坚称自己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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