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利华将停止针对儿童的食品和饮料广告

界面新闻

text

快消品巨头联合利华在2月12日声明称,将停止在传统媒体上向12岁以下儿童宣传食品和饮料,并停止在社交媒体上向13岁以下儿童进行广告营销。

联合利华这么做,是基于对儿童日益严重的肥胖问题的考量。

这家公司旗下有包括和路雪、Breyers、Good Humor、Klondike、梦龙、Popsicle等多个冰激淋品牌。联合利华全球冰淇淋业务副总裁Matt Close在声明中表示:“我们的承诺是切实负责地向儿童生产和销售产品。”“这是更好的冰淇淋和更健康、更快乐的孩子的承诺。”

联合利华称其针对儿童的食品和饮料产品,将进行负责任的沟通、销售和开发,并遵循营销和产品战略的新原则。

联合利华为这项新规定的制定了一些具体的策略,比如它不会在可测量的媒体中向12岁以下儿童投放食品和饮料广告,也不会在儿童受众占25%以上的媒体(比如儿童频道)上投放。另外在数字平台上,它只面向13岁以上以及成年人做广告。

除了广告的媒介投放策略之外,在具体的广告创意和制作上也有要求。比如联合利华不会找12岁以下的网红来“带货”,而且主要受众是12岁以下的网红也不行。联合利华也不会在主要吸引12岁以下儿童的广告中使用卡通或者IP人物。另外,还要确保产品不会在学校或儿童电影中推广,以及推广赠品要符合总体标准。

联合利华还宣称会在冰淇淋和冰棒上增加一个标签,写上“为儿童,负责任制造(responsibly made for kids)”,而今后联合利华的所有儿童冰淇淋所含的卡路里不得超过110,糖不能超过12克。根据《华盛顿邮报》报道称,联合利华的全球儿童冰淇淋产品中的所有品牌,都必须在2020年底前符合新标准。

长期以来,外界就一直批评称,含糖饮料和包装食品是导致儿童肥胖的元凶。2016年,世界卫生组织在报告中指出,过度的垃圾食品和快餐广告可能间接导致儿童肥胖。

于是不少国家都对面向儿童的食品饮料广告做出规定。

其中英国在儿童广告方面要求最为严格,早在2006年起就禁止以未满16岁青少年为收视目标群体的电视节目播放含高油、高糖、高盐的垃圾食品广告;另外在2019年3月,英国政府还就是否要禁止电视和网络平台在晚上9点前播放垃圾食品广告听取各方意见——这或许是因为,英国是欧洲儿童肥胖率最高的国家之一。

2014年,可口可乐公司、费列罗美国公司、好时公司、和玛氏公司等都做过不向12岁以下儿童营销其产品的类似承诺。

不过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面向儿童的广告禁令实施起来并不容易。

界面新闻记者查询中国的《广告法》发现,广告行为规范中涉及未成年人的地方主要主要有3处,分别是:

也就是说,从法律条款上看,现阶段国内并没有对食品饮料类的儿童广告出台明确而详细的规定。

而这也意味着,在全球不同的市场,除了有法律明确规定之外,对于儿童广告的操作尺度的把握,更多来自于品牌、广告代理商以及媒体自身。

一位曾经就职于4A广告公司的营销人士告诉界面新闻,某美国饮料品牌的广告中被要求不可以使用儿童形象作为诱导,如果广告中采用了儿童或者卡通人物的形象,也不能让他们直接食用。

而另外多家广告公司的营销人员对界面新闻称,并不清楚有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