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崇德:憲政是法治國家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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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憲政即民主的政治。危害我國憲法的尊嚴及其實施的思潮來自兩個方面:一是自由化思潮;一是以極其革命的面目出現、打著反“西化的旗幟的極“左思潮。前一種思潮的推動者們赤裸裸否定我國憲法,人們較容易識破其真實面目;後一種思潮的推動者們並不單刀直入地否定我國憲法,而是採用釜底抽薪的辦法,先悄然殲滅“憲政這個提法,以便架空我國憲法,否定憲法的運用和實施,使憲法邊緣化。較之第一種思潮,這第二種思潮對我國憲法危害更烈。極“左思潮的推動者否定憲政的提法沒有任何一點站得住腳的根據。這種故意撇開我國的社會主義憲法,片面地把“憲政定義為資本主義,然後編造出“憲政提法會招致西化的神話,誤導典論,欺蒙領導,其意欲揮舞大棒重啟反右派運動的作派很不合時宜。

毛澤東在1940年發表的《新民主主義的憲政》中,對憲政提出了一個經典性的定義:“憲政是什麼呢?就是民主的政治。毛澤東還運用馬克思主義的階級分析法,把憲政區分為資本主義憲政、社會主義憲政和新民主主義憲政等不同性質的類型,並預言“全世界將來都要實行社會主義的民主。毛澤東的國家學說及其發展觀是不朽的。

憲政即民主的政治。這個“民主的政治當然不是無序的、隨心所欲的政治。它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了的政治。憲政,政治而帶有“憲字,表明了它是依照憲法的規定而運行的政治。所以,憲政和憲法在實質上乃是一個事物的兩面:憲法是憲政的前提和依據,憲政是憲法的運行和實施。如果沒有憲法,也就談不上憲政;同樣,如果沒有憲政,憲法也不過是寫了文字的紙張而已。憲政的民主性質與程度如何,在於它所依據的憲法及其內容如何。英、法、美等西方國家的憲法是資本主義憲法,所以這些國家的憲政是資本主義憲政。他們搞的是資產階級專政、“三權分立、議會制、多黨輪流執政等那一套。毛澤東稱之謂“實際上都是吃人政治。與之相對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社會主義憲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統一表現,因而我們的憲政是社會主義憲政,是在共產黨領導下人民當家作主的憲政。我們的憲政與西方資本主義的那一套毫不相干。

我國現行《憲法》第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依法治國就是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施政,我們要努力建設的是以憲法為基礎的民主政治。可見,憲政乃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的應有之義。

必須看到,我國憲政所依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極為優越的社會主義民主憲法。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公報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制基礎。實踐證明,現行憲法是一部符合我國國情的好憲法。在當代那樣複雜的國內外形勢下,這樣的好憲法難免會受到各個方面的挑戰和侵害,這是不以人們的意願為轉移的。

對我國憲法的侵害以至否定,主要來自兩個方面的思潮:一方面是自由化思潮,例如,2003年在某地舉行的“民間修憲座談會上,有些人就曾發表了一系列易導致我國憲法變質的“建議,有的甚至直接攻擊我國的現行憲法是“惡憲。顯然,這些人是不要我們的社會主義憲法的,更逞論憲法的運行和實施了。

另一方面的挑戰則來自以極其革命面目出現的思潮。他們也對社會主義憲法及其實施不感興趣,但他們並不單刀直入地否定憲法,而是採用釜底抽薪的辦法,先殲滅“憲政這個提法,以便架空憲法,使我國憲法邊緣化。例如,某公寫文章故意曲解毛澤東關於憲政的論述,並宣傳什麼:採用憲政的提法“會在理論上陷入西化誤區,實踐上導致西化危害。表面上看,似乎某公只在討論一個“提法。實質上,他意在否定憲法的運用和實施,阻礙我國憲法在實際生活中所起的保障改革開放和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的重要作用,從而使我國這部好憲法成為落不到實處的一紙空文。

以上兩種思潮的表現形式雖然不一樣,但二者導致的效果則殊途同歸,都對憲法的尊嚴及其實施帶來危害。尤其是第二種思潮,因其打著反“西化的紅旗,故比前者赤裸裸的攻擊更不易被人識破。為此,本文有必要費點筆墨,予以澄清。

某公的文章認為:毛澤東只是在抗日時期反對國民黨專政的特定歷史背景下講憲政。他寫道:“當時要求實行憲政,實際也就是要求實現民主。所以毛澤東說:‘憲政是什麼呢?就是民主的政治’。此公接著說:後來毛澤東就不提憲政了。按照這篇文章的意思,是說毛澤東的內心本來不認為憲政是什麼民主政治,只是在特定背景下,為了某種需要,才把憲政說成是民主政治的。此公不僅否定毛澤東關於“憲政是民主政治的定義乃放之四海皆准的經典性論斷,而且把毛澤東這位偉大人物描繪成了地道的實用主義者,一個十足的市儈。這是很不適當的。

某公還認為,毛澤東後來(指1940年《新民主主義的憲政》發表之後)就不用“憲政提法,而以“人民民主專政代替了“憲政。某公的這個說法又把人給弄糊塗了。

眾所周知,憲政有資產階級憲政與無產階級憲政之分,而人民民主專政並沒有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之分。二者之間並無可比性。再者,“人民民主專政是表明政權性質,是講國體的問題;而“憲政是表明制定並實施憲法,根據憲法管理國家,它講的是統治的方式問題。這兩個不同範疇的事物又怎麼會“代替呢?如果非要講“代替的話,那末,只能從矛頭指向來說,人民民主專政代替了國民黨的大資產階級專政;或者從革命發展來說,後來的人民民主專政代替了早先蘇區的工農專政。而“人民民主專政怎麼代替“憲政呢?硬說前者代替了後者,那實在是牛頭不對馬嘴。

根據劉少奇在中共“八大的政治報告中關於人民民主專政發展兩階段的理論,我國在建國前的革命根據地已經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權。在這漫長的22年裡,人民民主不僅沒有“代替憲政,而且,我們黨在1931年制定並頒佈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1941年制定並頒佈了《陝甘寧邊區施政綱領》,1946年制定並頒佈了《陝甘寧邊區憲法原則》。人民民主政權正是根據這些憲法性文件而運作,從而使自己鞏固並壯大起來。雖然,當時還只屬於憲政的雛型,但它同人民民主並行不悖,不存在誰“代替誰的問題。

毛澤東從工農政權轉變為人民民主政權的思想最早見諸於1935年《論反對日本帝國主義的策略》中,當時他提出了“人民共和國的口號。而《新民主主義的憲政》一文是1940年發表的。所以,某公認為毛澤東在後來“用人民民主代替憲政的提法,時間順序倒置,理解也不準確。

某公說什麼毛澤東後來(指1940年《新民主主義的憲政》發表之後)就不用“憲政提法。其實14年後,即1954年9月,劉少奇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報告》中還曾用了“憲政提法。例如他說:憲法草案“是中國近代關於憲法問題和憲政運動的歷史經驗的總結。雖然此話出自劉少奇之口,但眾所周知,劉少奇憲法草案報告是毛澤東授意寫的。而且,該報告的草稿曾在1954年9月12日經以毛澤東為主席的憲法起草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認真討論過,9月15日,毛澤東主持了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劉少奇在大會上宣讀這個報告時,毛澤東端坐在主席台上。歷史是不能更改的。它有力地證明了某公的說詞與歷史真相不符。

另外,即使毛澤東在一個時期內不用憲政的提法了,那是他自己不用。沒有人能夠證明毛澤東曾經明令禁止別人使用。在毛澤東的著作寶庫裡,誰也找不出他有過關于為何不用憲政這個提法的理由的論述,更沒有見他對以前的《新民主主義的憲政》作過自我批評,聲明此文無非乃應時之作,應該作廢或者糾正,並勸告後人切莫用“憲政提法,否則將陷入“西化誤區,……等等。沒有,壓根兒沒有證據嘛!毛澤東一生論述甚豐,著作等身,其中能列入《毛澤東選集》者都屬重要精品。《新民主主義的憲政》列為選集的宏文之一,尤其是該文中關於憲政階級性的論點以及應用階級分析把憲政區分為不同類型的光輝理論,值得我們認真學習,正確領悟,切不可隨心所欲地解讀。

退一萬步講,即使毛澤東明確宣佈過自己不再用憲政提法,那也並不影響其他人或者後人使用憲政的提法。舉個例說,毛澤東曾經出任國家主席,後來他不僅自己不當,而且還在1970年明明白白地指示:修改憲法,不設國家主席。但事實是,若干年後的現行憲法仍然規定設置主席。試想,毛澤東作過明示的問題尚且可以如此,又何況並無明示的憲政一詞的採用了。我國自1983年恢復主席的設置,到如今這漫長的歲月裡,亦從未見有一個人站起來非難過。不僅如此,還在官方發行的現行憲法的英文譯本中,“主席寫的是President。這亦未見有一個人站起來責難:用總統的提法,豈不陷入“西化誤區了?

實際上,用“總統這個詞,絲毫也不等於我們要引進西方的“總統制。這是完全不一樣的兩回事。同理,用“憲政這個詞,絲毫也不等於我們要採用西方的政治制度。根據毛澤東的論述,“憲政有資本主義、新民主主義、社會主義之分。而我國的憲政當然屬於社會主義。中國人談論“憲政已有上百年歷史,而中國的社會主義越來越發達,改革開放的路子越走越寬,並不見因談憲政而損害了社會主義的蓬勃發展。某公的文章一口咬定如果使用了憲政提法,就會理論上西化、實踐上西化。這種說法完全不符合事實。誠然,依某公看來,在目前的場合,警惕“西化是最能打動人心的招數。但是,“西化是不能隨便說說,滿天亂飛的。

第一,“西化是指中國本來沒有的提法,而從西方傳人,因此飛來災禍。然而,從我國的歷史考察,“憲政不是外國貨,而是中國固有。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尚書》就有“監于先王成憲即政治的積累形成規則的記載。之後,《唐書》有雲“永垂憲則,貽範後昆,強調施政的經驗要製成規範永遠傳下去,給後代遵行。中國的此類典籍為數不少,從年代看要遠比西方立憲主義的興起為早。到了晚清,中國人才觸及西方的立憲制度,對它無以名之,就沿用我國古書中的名詞稱呼它為“憲政。順應近代歷史的發展規律,中國後來又有了從資本主義憲政——新民主主義憲政——社會主義憲政發展的觀念。所以,它們是中國貨,並非西方造。

毋庸贅言,若是西方的提法傳到中國來, 都會有相應的中英文對照。例如, “民主,英文曰democracy,“自由,英文曰freedom,“平等,英文曰equality,等等,讓人一眼便知他們是舶來品。而“憲政呢,由於他是土生土長的中國名詞,所以在英文中並不存在現成可用的確切的對應詞。在我國許多文章、書籍裡,有的說憲政是Constitutionalism(立憲主義),有的說是Constitutionalgovernment(立憲政府),也有人用洋涇浜說是Constitutionalpolitics,琳琅滿目,不一而足。這種莫衷一是的現象恰恰有力地證明了“憲政並非西方傳入。

第二,“西化必須是原有的事物被“化了,必須是因為接受了某個名詞而使中國變得同西方國家一樣了。但如前所述,憲政提法是中國貨。那麼,接受本國的東西當然扯不上被“西化的問題。即使那些真正是外國產的名詞與提法,也只需分清“資或“社,就不妨作為文化吸收過來,為我所用。比如說,共和國(Republic)是西方傳來的,我們並未拒絕使用。且不談孫中山的共和國,就說我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西化了什麼呢?人權(Humanrights),起先國內有些人抱抵制態度,但後來也都接受,最終不是寫入我國憲法了嗎?我們被“化了什麼?此類事例多得不勝枚舉,而傳入我國後所發生的影響往往是正面的。其中有些提法雖然曾被自由化的人利用過,但亦不必因噎廢食,刻意回避。比如說,民主是五四運動作為“德先生被引進的。中國人都認為民主是個好東西,這是不爭的事實。而上世紀80年代,自由化勢力曾利用它在北京西單搞過“民主牆,荒謬地公開提出要請美國總統解決中國的人權問題。即使如此,我們也並未因而廢棄“民主、“人權等提法,更沒有人說如果採用這些提法就會陷於西化危害。又如,前個階段香港的“民主派搞大遊行,打出的橫幅和呼喊的口號是“取消一党專政,建設民主中國。他們的“民主中國究竟是什麼貨色,不言自明。但即使如此,我們亦不僅並未因而廢棄“民主提法,而且還在黨的十七大報告裡明確說要全力支持特區政府“推進民主。當然,我們對民主的理解與香港反對派的理解根本不同。正像我們對“憲政的理解與自由化的理解有根本區別一樣。何況西方國家沒有確切的與“憲政對應的提法,這就減少了發生“化的可能。

我們是社會主義民主國家,遵守並執行社會主義憲法。我們的憲法是一部好憲法,如果說有什麼不足的話,那就是在實施方面還有某些缺陷,所以亟待解決的是如何改善憲法實施的環境,使憲政建設進一步臻于完善的問題。胡總書記在紀念憲法公佈20周年的大會上曾說“要抓緊研究和健全憲法監督機制,進一步明確憲法監督程式。健全監督機制,明確憲法監督程式,這就關係到國家機構的組織活動怎樣保證憲法實施的憲政問題了。遺憾的是某公對中央指示聽而不聞,在多篇文章中從來不提憲法以及我國政治如何適應憲法的落實等重要課題,卻醉心于批判“憲政的提法,用以架空憲法,為我國憲法的運行和實施設置障礙,客觀上與否定憲法的自由化思潮沆瀣一氣,左右呼應。

此公的文章故意撇開我國的社會主義憲法,片面地把憲政定義為資本主義,然後編造出憲政提法會招致西化的神話,誤導輿論,欺蒙領導。而此公對此既不自疚,又不自省,卻反而嗓大氣粗地宣佈“憲政的提法,不是學術問題,而是政治問題。這種拋出大帽子堵住天下人之口,想用獨家文章鼎定乾坤的派頭是不能令人折服的。請看今夕何夕,意欲揮舞大棒重啟反右派運動,或許已經非其時也了吧。

來源: 《法學》 來源日期:2008年02期

作者簡介:


許崇德

上海青浦人,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