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立法規範牲畜飼養中使用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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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柏林3月31日電(記者郭洋)近年來,德國“抗生雞”、“抗生豬”醜聞頻發,牲畜飼養過程中大量使用抗生素令人擔憂。德國新版《藥物管理法》4月1日生效,對在牲畜飼養過程中使用抗生素進行了具體規定。

新法規定,農業企業每6個月向有關部門彙報抗生素的使用情況,包括使用的抗生素種類、用量以及給藥牲畜的數量。

監管部門將根據彙報情況分析用藥頻率,如果發現用藥過於頻繁,飼養者就必須與獸醫共同調查原因並採取相應措施,減少抗生素的使用。如果出現了用藥偏多的跡象,飼養者則要與獸醫共同制定減少使用抗生素的書面計劃並提交有關部門。

相關部門還有權根據調查和分析結果,要求牲畜飼養者採取疫苗注射、改變飼養方式、改善衛生狀況等措施。如果飼養者拒不彙報用藥情況或不服管理,則會被處以罰款。

“過去幾年,抗生素的耐藥性出現增長,對此我們必須採取果斷行動,”德國農業部長克裏斯蒂安·施密特說,“我們知道,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減少抗生素的使用。”施密特呼籲農民即使在有必要使用抗生素時也能負責任地用藥,獸醫和監管部門也要負起責任。他表示,雖然對患病牲畜用藥不可避免,但希望新的法規能夠有效減少抗生素的使用。

近年來,德國有關部門陸續從超市出售的雞肉和豬肉中檢出對抗生素具有耐藥性的細菌。德國農業部就此承諾,將出臺更嚴格的管理法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