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據香港媒體報道,一名青年因兩度虛報立法會內有炸彈,8日被判接受12個月感化。
據悉,被告是一名23歲的聽障人士,被控在今年1月14日,兩度向立法會秘書處發放虛假電郵,誘使他人相信立法會大樓的廁所放有炸彈。警方當日接報進入立法會大樓搜索,沒有發現可疑物品。
被告早前承認一項“向他人傳達有炸彈的虛假消息”罪。他在庭上表示,明白及同意案情。裁判官表示,考慮案情及被告個人背景,以及感化報告等內容,同意判被告接受感化,是最好的安排。
感化期間,被告的居住及工作地方需按感化官指示,並必須參與改過自新的活動。裁判官警告,判處感化令並不代表事件完結,被告必須與感化官合作。若態度不好,有可能違反感化令,可能會再判處失去自由的刑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