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龙江林区森林公安侦破甘南州盗伐林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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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甘南自治州卓尼县尼巴乡石巴自然村藏匿松原木。(资料图)森林公安局洮河分局供图

中新网兰州8月21日电 (杨春林 黄小军)近日,甘肃省白龙江林区森林公安局洮河分局成功侦破“仁某某旦特大盗伐林木案”,主犯获刑8年。

2019年6月中旬,森林公安局洮河分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甘肃省甘南自治州卓尼县尼巴乡石巴自然村两处空地上藏匿有大量的松原木,且来源不明。

鉴于涉案木材数量巨大,洮河分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到尼巴乡石巴村逐户开展调查排摸。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初步锁定尼巴乡辖区村民尕某某力、桑某某旦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9年6月15日凌晨,专案组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尕某某力在其家中成功抓获。为尽快侦破此案,专案组动用多方力量搜寻其余涉案人员线索。经过周密布控,同年8月16日,民警在甘肃定西市岷县将犯罪嫌疑人桑某某旦抓获归案。

图为犯罪嫌疑人现场指正砍伐地点。(资料图)森林公安局洮河分局供图

据两名嫌疑人供述,尼巴乡石巴自然村两处空地上藏匿的大量松原木均是由仁某某旦盗伐出售,他们收购所得。至此,案件真相水落石出,一个盗伐224棵松树、立木材积达154.26立方米的特大盗伐林木案呈现在办案民警面前。

主犯销声匿迹,案件线索中断。针对犯罪嫌疑人居无定所、行踪诡秘、狡猾多变的特点,专案组民警迅速与多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对嫌疑人仁某某旦全面展开追捕。

去年9月22日,在甘南自治州合作市公安局的密切配合下,犯罪嫌疑人仁某某旦在合作市成功抓获。专案组连夜突审,在铁证面前,仁某某旦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如实交代了自己伙同拉某某让、苏某某杰盗伐云杉、冷杉224棵,获利五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仁某某旦、拉某某让、苏某某杰的行为构成盗伐林木罪,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被洮河林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五年六个月、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的刑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