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證監會10月1日召開例行發佈會,以下為要點集納:
1.“深港通”規則正式發佈 存三方面變化
證監會9月30日正式發佈實施內地與香港互聯互通機制若干規定。
該規定的覆蓋範圍從滬港通擴展至深港通,發言人鄧舸介紹,徵求意見期間,證監會收到33條意見建議。修改意見主要集中於香港投資者識別碼機制等方面。修訂之後,最終發佈的規定與徵求意見稿相比,主要有幾點變化:
一是適用範圍由滬港通拓展至深港通,二是投資者適當性遵循屬地管理原則,三是為未來貨幣兌換機制的完善預留了空間。
港方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建立後,將進一步調整規則,確保兩地市場平穩運行。
發言人鄧舸表示,該規定推出後,交易所將陸續發佈配套規則,確保深港通順利開通。
2.“深港通”配股規則細化
證監會就關於港股通下香港上市公司向境內原股東配售股份的規定進行修改。
兩地證監會處理配股事宜將遵循三個原則:
一是對等原則。對方向本地投資者配股,兩地在監管內容等方面大體相同。一方不原則上增加額外監管要求。
二是相互信賴。不改變兩地規則的基礎上,上市公司遵守監管地規則。上市公司向對方股東配股的,主要依賴於對方的監管。並建立資訊協調機制。
三是不顯著增加上市公司負擔。
港股通下,香港上市公司向內地原股東配股,在取得聯交所核准後,應當將申請材料和核准檔遞交中國證監會。由於技術系統原因,香港上市公司公開配售,內地投資者暫不參加港股配股超額申報。
3、證監會監管公司債市場:證監會批准滬深交易所公司債發佈實施簿記建檔指引
債券承銷機構需要儘快完善內部簿記建檔制度,下一步證監會及滬深交易所將加強對債券市場的風險檢查,更好的服務於“三去一降一補”五大任務。
4、證監會回應“取消QFII投資股票比例”:今後不再對投資比例做出限制
截至2016年8月底,300家投資機構獲批QFII資格,獲批金額815億美元。
為增加投資運作便利,證監會今後原則上不再對QFII、RQFII的投資比例做出限制。近期證監會已經將此政策告知相關機構。(第一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