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7月15日電
題:“走鬼”合法化能否破解中國城管難題?
新華社記者吳濤
薛豔雯
姬少亭
周強
中國南方的廣東省擬提交一項新的立法,賦予無證食品攤販合法經營權利。分析人士認為,這項在全國具突破性的省級立法如能通過,將有望破解當地俗稱“走鬼”的流動攤販與城管人員的“貓鼠遊戲”困局,對改革“城管”這一近年來極具爭議的城市治理模式也具有探索意義。
日前,《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草案)》進入向社會徵求意見階段,經廣東省人大審議通過後,這一地方性法規將正式出臺,對食品攤販實行“劃區域、劃時段”,發放登記卡管理。
根據草案規定,食品攤販僅需向經營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食品攤販登記卡後,便可在劃定區域和時段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無須再進行工商登記。登記卡有效期一年。辦理登記卡不收取任何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違規的“走鬼”仍將被查處。根據規定,對於在劃定的區域和時段以外,佔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流動食品攤販違法經營食品的行為,仍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或承擔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職能的部門依法查處。
“做走鬼的,基本是80%的時間注意城管,20%的時間來做生意。有了新規定,可以光明正大做生意,不用再提心吊膽過日子了。”張大姐說。
在廣州從事小攤販營生的張大姐今年37歲,老家在廣東省東部經濟較差的惠來縣,她本想與丈夫在廣州做生意,無奈無錢支付店舖租金,只好做起了小販,主要向白領們賣早餐。
她說:“我覺得這是好事,以前見城管就得跑,像老鼠見了貓,一旦被抓罰款,兩個月都白忙活了。”
在中國,大街小巷邊的“走鬼檔”給很多市民提供了便捷早餐和美味小吃,也帶來食品安全無保障、阻塞街道、有礙市容等隱憂,其管理是中國城市管理中影響最廣的問題之一。僅廣州一市,就有40萬左右的流動攤販,這些攤販經營主要分為三類:燒烤、生瓜蔬菜等食品類;貼手機膜等手工類;公仔和飾品類。食品類佔比50%。
由於法律法規滯後,難以獲得“合法”身份的流動攤販一直處於監管的尷尬地帶,這也成為他們與城管矛盾的根源。再加上早期一些地方城管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存在方式粗暴等原因,近年來雙方的矛盾和衝突日漸突顯,甚至成為社會穩定的引爆點。
湖南“瓜農賣瓜被城管打死”事件、浙江蒼南縣城管與民眾衝突等引發了輿論廣泛關注。時有發生的“城管打人”與“城管被打”,也讓“城管”這一“中國式”地方管理機制面臨考驗。
對此,不少地方開始試圖努力改變這一現狀。四川、陜西等省的一些城市推出了“微笑執法”,還有一些城市組建女子城管隊,冀望通過“溫柔的力量”改變雙方衝突和對立情緒。旅遊名城西安等地也在嘗試引導小攤販到閒置的社區經營等。
而這次廣東通過人大立法,在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執法科長竇勇看來,是對以前流動攤販管理部門法規的一次“突破性”舉措,對減輕城管執法壓力、緩和城管和小販的矛盾具有現實意義。
長期研究社會公共政策管理的中山大學政務學院教授郭巍青認為,政府運用新的政策工具,不僅給城市小販提供合法經營的空間,並且將審批權限下放到街道辦事處,更貼近社區和現實,有助於問題的解決。
“疏比堵好。”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劉昕指出,如果廣東的嘗試能改變問題,就為全國開拓出解決矛盾的更好路徑,即如何在有序性和靈活性中尋求平衡。“這對全國來說,不光是解決攤販和城管的矛盾,還有解決其他的社會矛盾,都將起到示範作用。”
不過,廣州市城管委一位負責人指出,食品攤販只是流動攤販的一部分,不可誤解為對所有“走鬼”的解禁,現階段也不能步子邁得太快。
專家也指出,該嘗試能否破解管理難題,仍待觀察。華南理工大學思想政治學院教授吳國林說,劃定區域的選點很關鍵,流動商販的生存需要依託市場,如果簡單地為了市容整潔而避重就輕地選取偏遠地段,也會造成“走鬼”的再回潮。
“相應的配套建設尤其值得重視,新規實施後,各種矛盾可能會集中到街道,街道需要有承擔新任務的能力。而且審批權是否會衍生出新的尋租和腐敗、如何監督?這些都需要考慮。”郭巍青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