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通报“7.18”电动车自燃调查:暂未发现电池更换记录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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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浙江杭州西湖区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突然起火自燃,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力量启动相关调查。20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7.18”电动自行车起火自燃调查情况。

据悉,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车辆登记信息,涉事车主车辆在杭州市上城区“满意车行”购买,品牌为CZYMH,型号为TDR1572Z,2018年11月14日首次上牌,车牌号为杭2670192,2021年4月6日变更为杭3548010。

7月19日,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前往“满意车行”检查。根据调查,目前,该车行仍在销售CZYMH牌电动自行车,但无涉事同型号电动自行车(TDR1572Z型)。该品牌电动自行车由杭州迅驰雅马哈工贸有限公司生产,该公司于2017年6月7日领取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证号为:(浙)XK16-002-00079,有效期至2022年7月11日;2019年,电动自行车由许可证管理转为CCC管理后,该企业目前委托江苏无锡邦度科技有限公司贴牌生产。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涉事车辆电池是否进行更换,因现场未发现更换记录,有关情况正作进一步核实。检查人员已对同品牌不同型号的两款电动自行车以及该店销售的一款锂电池组进行质量抽检,后期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

下一步,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有关部门确定的自燃原因,继续做好涉事车辆深入调查。同时,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立即开展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来源: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