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7.3% 浙江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势头好于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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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黄龄亿 摄

中新网杭州4月25日电(黄龄亿)“一季度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8263元,同比增长17.3%。”25日于浙江杭州举行的2021年浙江省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副总队长王萍表示,今年一季度浙江居民收入的增长是一个恢复性的增长。其中该省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势头好于城镇。

数据显示,一季度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688元,同比增长17.3%,增速比去年同期回升了16.9个百分点。“这个增长是在去年仅增长0.4%的基础上的一个恢复性增长。”王萍如是说。

王萍介绍,今年一季度,浙江经济延续了去年下半年以来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从工业、投资、消费、财政等各方面指标来看,同比都快速增长;政策方面,各项惠企惠民政策的落实有效保证了居民的“稳就业、稳收入”。

从当前的增长情况来看,王萍认为浙江有三个方面的特征,其中包括居民收入保持稳定恢复性增长,四项收入全面增长,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势头好于城镇。

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年平均名义增长8.5%,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其实际增长率是5.9%。“这个增速可以说已经回归到了正常的区间。”王萍说。

收入的四项构成方面,有这样一组数据,浙江居民工资性收入9888元,同比增长10.8%;经营净收入3179元,同比增长33.3%;财产净收入2473元,增长38.9%;转移净收入2723元,增长9.6%。

其中,农村居民收入四项构成中,有三项收入都是呈现两位数的增长,只有转移性净收入增长在9.3%;城镇居民的收入四项构成中,有两项收入增长呈两位数增长,另外两项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增长分别为8.5%、9.2%。

“总体来看,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势头好于城镇。”王萍分析,去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浙江的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是0.8%,而农村居民收入当时是下降了1.5%。今年的一季度,农村居民收入是1168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8.5%,增速比上年同期回升了20个百分点,相比之下城镇居民收入同比增长16.5%,增速回升是15.7个百分点。“从增速来看,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速也是高于城镇的。”

王萍还表示,随着疫情期间阶段性、针对性的政策效应逐渐减弱,再加上从去年二季度以来,浙江城乡居民收支的主要指标数据逐渐回升,预计后期该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将呈现放缓趋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