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8日電弘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建設合作共贏美好世界
——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60週年紀念大會上的講話
(2014年6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尊敬的吳登盛總統,
尊敬的安薩裏副總統,
尊敬的各位使節、各位嘉賓,
女士們,先生們,朋友們:
今天,我們在這裡隆重集會,紀念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60週年。這是中國、印度、緬甸和國際社會共同的盛會,對弘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增進各國人民友好合作、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在這裡,我謹代表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並以我個人的名義,對各位嘉賓和朋友的到來,表示熱烈的歡迎!
剛才,吳登盛總統、安薩裏副總統發表了熱情洋溢的重要講話,我對他們的講話表示高度評價。
60年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興起的非殖民化運動中,亞非拉民族獨立解放事業蓬勃發展,新生的國家渴望建立平等的國際關係。中國、印度、緬甸順應這一歷史潮流,共同倡導了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1954年6月28日和29日,中印、中緬分別發表聯合聲明,確認這五項原則將在相互關係以及各自國家同亞洲及世界其他國家的關係中予以適用。這是國際關係史上的重大創舉,為推動建立公正合理的新型國際關係作出了歷史性貢獻。
撫今追昔,我們對共同倡導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三國老一輩領導人表示深切的緬懷,對長期以來堅持弘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各國有識之士,致以崇高的敬意!
今天,我們共同紀念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60週年,就是要探討新形勢下如何更好弘揚這五項原則,推動建立新型國際關係,共同建設合作共贏的美好世界。
女士們、先生們、朋友們!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之所以在亞洲誕生,是因為它傳承了亞洲人民崇尚和平的思想傳統。中華民族歷來崇尚“和為貴”、“和而不同”、“協和萬邦”、“兼愛非攻”等理念。印度、緬甸等亞洲國家人民也歷來崇尚仁愛、慈善、和平等價值觀。印度偉大詩人泰戈爾用詩歌的語言寫道:“你以為用戰爭可以獲取友誼?春天就會從眼前姍姍而去。”緬甸人民建立了和平塔,用來祈禱世界和平。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生動反映了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並賦予這些宗旨和原則以可見、可行、可依循的內涵。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中包含4個“互”字、1個“共”字,既代表了亞洲國家對國際關係的新期待,也體現了各國權利、義務、責任相統一的國際法治精神。
上個世紀50年代,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指導下,中印友好之風吹遍了兩國廣袤大地。當年,周恩來總理訪問印度時,到處可以聽到“潘查希拉金達巴”(五項原則萬歲)、“印地秦尼巴伊巴伊”(印中人民是兄弟)的歡呼聲。中緬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指導下妥善解決了邊界問題,1960年兩國簽署邊界條約,這是新中國同周邊鄰國簽訂的第一個邊界條約。中緬兩國還簽署了中緬友好和互不侵犯條約,這是亞洲國家間首個和平友好條約。
60年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不僅在中國、印度、緬甸生根發芽、深入人心,而且走向亞洲、走向世界,中國、印度、緬甸都為此作出了重要貢獻。中方認為,總結國際關係實踐,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具有強大生命力的。印方認為,如果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在所有國家相互關係中獲得認可,那麼世界就幾乎不會有任何衝突和戰爭。緬方表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對一切國家都是適當的指導原則。
女士們、先生們、朋友們!
60年來,歷經國際風雲變幻的考驗,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作為一個開放包容的國際法原則,集中體現了主權、正義、民主、法治的價值觀。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已經成為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和國際法基本原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精闢體現了新型國際關係的本質特徵,是一個相互聯繫、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統一體,適用於各種社會制度、發展水準、體量規模國家之間的關係。1955年,萬隆會議通過的十項原則是對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引申和發展。上個世紀60年代興起的不結盟運動把五項原則作為指導原則。1970年和1974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有關宣言都接受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為當今世界一系列國際組織和國際文件所採納,得到國際社會廣泛贊同和遵守。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有力維護了廣大發展中國家權益。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精髓,就是所有國家主權一律平等,反對任何國家壟斷國際事務。這為廣大發展中國家捍衛國家主權和獨立提供了強大思想武器,成為發展中國家團結合作、聯合自強的旗幟,加深了廣大發展中國家相互理解和信任,促進了南南合作,也推動了南北關係改善和發展。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為推動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發揮了積極作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摒棄了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壯大了反帝反殖力量,加速了殖民體系崩潰瓦解。在東西方冷戰對峙的大背景下,所謂“大家庭”、“集團政治”、“勢力範圍”等方式都沒有處理好國與國關係,反而帶來了矛盾、激化了局勢。與之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為和平解決國家間歷史遺留問題及國際爭端開闢了嶄新道路。
女士們、先生們、朋友們!
當今世界正在發生深刻複雜的變化,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時代潮流更加強勁,國際社會日益成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運共同體。同時,國際關係中的不公正不平等現象仍很突出,全球性挑戰層出不窮,各種地區衝突和局部戰爭此起彼伏,不少國家的民眾特別是兒童依然生活在戰火硝煙之中,不少發展中國家人民依然承受著饑寒的煎熬。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依然任重道遠。
新形勢下,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精神不是過時了,而是歷久彌新;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意義不是淡化了,而是歷久彌深;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作用不是削弱了,而是歷久彌堅。
“凡益之道,與時偕行。”剛才,吳登盛總統、安薩裏副總統都對新形勢下堅持和弘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推動建設新型國際關係和美好世界談了很好的想法和主張。在這個問題上,中國、印度、緬甸有著廣泛共識。我願談幾點看法。
第一,堅持主權平等。主權是國家獨立的根本標誌,也是國家利益的根本體現和可靠保證。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各國應該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關切。這些都是硬道理,任何時候都不能丟棄,任何時候都不應動搖。
國家不分大小、強弱、貧富,都是國際社會平等成員,都有平等參與國際事務的權利。各國的事務應該由各國人民自己來管。我們要尊重各國自主選擇的社會制度和發展道路,反對出於一己之利或一己之見,採用非法手段顛覆別國合法政權。(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