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方进入中国驻休斯敦总领馆”,挑衅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新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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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外交部官网消息,当地时间7月24日下午,美方执法人员强行进入中国驻休斯敦总领馆馆舍。对此,外交部发言人回应称,中国驻休斯敦总领馆馆舍是外交领事馆舍,也是中国的国家财产。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中美领事条约》,美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中国驻休斯敦总领馆馆舍。对于美方强行进入中国驻休斯敦总领馆馆舍的行径,中方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已提出严正交涉。中方将就此作出正当和必要反应。

强行进入领馆馆舍,违反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两个建交国之间维持正常的外交渠道,是确保外交沟通渠道顺畅、促进协商共识、消除分歧误会、避免误判及矛盾激化的重要保障。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以及两国间协商共识,在对方特定城市开设领馆、建立领区,其目的是方便与促进领区内两国各界民众相互了解,为领区内派驻国侨民提供领事保护,以及为领区内接受国公民提供与中国交流的各种必要手续和方便,在国际社会意义重大。

需认识到,在两国双边及外交关系正常的情况下,维持彼此境内对方使领馆的存在,并依照两个《公约》给予应有的待遇和工作便利,并不是一种施舍或单方面赋予的特权,而是一种基于国际公约的义务,和一种基于双边外交关系的责任。

针对美方关闭中国驻休斯敦总领馆的单方面挑衅行为,我国有关方面给予强烈谴责,敦促美方立即撤销有关错误决定,并随着事态发展,进行了有理、有力、有节的回应,是完全正当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即便在外国领事馆暂时或长期停闭,甚至两国断绝领事关系等更严重情况下,接受国也必须“尊重并保护领馆馆舍以及领馆财产与领馆档案”。

继单方面作出关闭中国驻休斯敦总领馆错误决定后,美方又罔顾中方严正警告,采取了强行进入领馆馆舍的变本加厉行动,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的政府、民众所绝对不能接受的。

▲图片来自外交部。资料图。

蓄意减少双边沟通窗口,是对建交国的挑衅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贯严格遵守两个《公约》和国际交流准则,积极履行国际义务,认真维护国际和地区和平,热情增进全世界人民友谊。

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坚持和扩大对外开放,努力加强对外交流、合作,逐步加强对海外华侨、留学生的领事保护,这不仅有利于我国、有利于我国人民,也同样有利于包括美国在内的诸多国家与人民。对此,各国有识之士都应有非常深刻的认识与理解。

作为世界上的两个大国,中美历史、文化、法律体系、传统和国情各不相同,存在分歧、矛盾在所难免,正因如此,才需要珍惜和拓展包括外交渠道在内,多层次、多通道、多回路的沟通,增进了解,推动互信,努力谋求“双赢”,避免“双输”。

这是自上世纪70年代中美关系正常化程序启动以来,两国历届政府、领导人和双方各界人士所普遍认识到并共同珍惜、共同维护、共同为之努力的。

罔顾这一切而采取极端、单边行动,蓄意减少双边重要的沟通窗口,不仅是对一个建交国及其人民尊严的挑衅,也是一种令人费解的不明智行为。

强行关闭领馆对双方民众是一种雪上加霜的伤害

众所周知,当前是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流行的非常时期,此时此刻,中美两国需要更多合作、沟通,以应对共同的灾难,也需要更顺畅的外交窗口,为本国侨民提供必要的领事协助。

采取强行关闭领馆等单边行动,会严重影响上述功能、服务的落实,对双方民众都是一种雪上加霜的伤害。

正如事发以来,中国多个驻美外交窗口单位所严正指出的,中美建交41年的历史表明,中美合则两利,斗则俱伤。

中美关系的本质是互利共赢,双方应致力于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共同推进以协调、合作、稳定为基调的中美关系。

美方在发展对华关系时必须顺应主流民意,而不是被少数人的政治偏执所裹挟。个别政客须清醒意识到,单方面挑衅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只能作茧自缚,而绝不可能达到任何其所想达到的企图。

□李厚何(专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