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评选了2019年10大典型案件。其中一起为,南京某污水处理公司多次接收企业的高浓度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长江。其间,还人为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环保部门监管,最终,涉事污水处理公司被判处罚金和赔偿的环境修复费用达5.2亿元。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号1月6日披露了该案案情。
2014年10月至2017年4月18日,某污水处理公司在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未运行的情况下,多次接收排污企业的高浓度废水,并利用暗管违法排放;人为篡改在线监测仪器数据,逃避环保部门监管,致使二期废水处理系统长期超标排放污水。
经鉴定,上述非法排放的废水、污泥、危险废物均排放到长江,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数额达2.5亿元。被告人郑某作为该公司总经理,明知运行部经理浦某等人实施上述污染环境行为,未加以制止或者及时采取措施,而是予以默许、纵容。被告人浦某、李某等其他被告人作为公司部门经理、班长、主管等人员,分别组织、参与实施偷排废水、污泥、危险废物等犯罪行为。
综上,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被告公司及12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五千万元。被告人郑某等12人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六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二百万元至五万元不等罚金。被告单位某污水处理公司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禁止被告人金某等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被告人不服,上诉至南京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南京检察机关还对该污水处理企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涉事污水处理公司赔偿4.7亿元环境修复费用,获得法院支持。最终,这家污水处理公司的罚款金额加上环境修复费用达5.2亿元。据办案法官介绍,截至目前,这是国内开出的污染环境“最严厉罚单”。
该案的颁奖词写道,“该案开出史上国内污染环境最严厉罚单,从处罚的下游发力,守护母亲河安全。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格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