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加控貪污罪名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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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香港特區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早前被香港廉政公署控以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11日在原訟法庭應訊時被加控一項貪污罪名。

根據香港廉政公署發佈的消息,曾蔭權被加控一項行政長官接收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新增控罪指,曾蔭權涉嫌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接受利益,即一個位於深圳福田東海花園的三聯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他決定是否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申請的誘因或報酬。

曾蔭權於2015年10月被香港廉政公署起訴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兩項指控涉及曾蔭權在2010年至2012年期間,未能就自己兩個利益事項及時申報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