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條例審議四度"流會" 港媒:立法會淪為政治表演舞台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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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4日,香港立法會審議《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再度因為法定人數不足而流會,這是審議該草案以來第四次流會。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當日批評,反對派議員眼看立法會再流會竟表現雀躍,只會破壞商討基礎,對促進坦誠溝通大打折扣,他重申當局不會收回草案。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蘇錦樑4日於流會後會見傳媒時指出,再流會令立法會又浪費9小時會議時間。他感謝建制派議員一直緊守崗位,實不容易,足以顯示建制派議員抗衡“拉布”非常團結;反之,有反對派議員看到流會竟非常雀躍。他希望市民亦能分辨,反對派議員這種態度就是以製造流會為己任。

蘇錦樑重申,《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對香港整體利益、經濟發展、推動創意產業十分重要,刻意製造流會完全違反香港整體利益。他強調,當局不會收回草案,但歡迎在沒有前設的情況下,與各黨派議員交流,對“四方會談”亦持開放態度,反對派議員為流會表現雀躍,只會破壞商討基礎,對透過坦誠態度,加強彼此溝通合作會大打折扣。

《文匯報》5日發表題為《反對派拉布上癮 選民要教訓任性政客》的社論指,立法會議員作為民意代表,開會審議草案是其最基本的義務和責任,議員的職責是為民喉舌、替民發聲,選民送議員入立法會議事廳,絕對不是想議員搗亂議會運作,把尊嚴的議事廳變成政治表演舞台,淪為狙擊施政工具。

《星島日報》同日發表題為《流會不止,泛民毀解結機會》的社論稱,立法會審議《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再度因爲出席人數不足而流會,寶貴時間又白白浪費,部分長期玩弄拉布手段的泛民議員,卻喜形于色,充分反映“愈亂愈好”的心態。

社論稱,這項法案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至今已接近兩個月,泛民議員要求點算出席人數超過200次,單是點人數及召集議員來開會,已經花了差不多40小時,連同4日共流會4次,因流會而損失的辯論時間超過30個小時,刷新了審議單一法案期間的流會紀錄。

社論指,無論哪一方,都有人希望理性解決事件,但泛民中卻有人根本不想解決問題,覺得愈亂愈有利自己在渾水中撈取政治利益。如果法案審議沒法有進展,剪布再毋須遲疑。

《信報》在題為《議員指控議員幹預議員,立法會淪爲鬧劇》的社論中稱,工聯會的陳婉娴和自由黨的锺國斌異口同聲指控,在響鍾召集議員返回會議廳期間,有資深議員按下升降機不止一個樓層的掣,疑爲阻延他們回到會議廳。民主黨的塗謹申不諱言自己就是他們口中的資深議員,但矢口否認利用“玩”存心阻延。

社論指,如果“玩”的指控屬實,這不但是十分無聊的反智行爲,而且有可能犯法。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十九條規定,任何人襲擊、妨礙或騷擾前往或離開會議廳範圍的議員,即屬幹犯“幹預議員罪”,最高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社論稱,誠然,版權條例存在著爭議,正反意見不容易妥協,但議員的職責不是客觀討論嘗試解決問題嗎?如今居然發展到涉嫌犯法的“玩”阻人,無論指控屬實與否都是贻笑大方的低能鬧劇。

社論指,“四方會談”若然能夠帶來共識,大家樂觀其成,要是又因爲非理性的意氣之爭而告吹,心淡的相信是把議員送進立法會的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