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日,消防員在“南丫IV號上。新華社記者呂小煒攝。
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消息,警方11日落案控告兩名分別54歲和56歲的船長各39項誤殺罪名,他們涉嫌與去年10月1日
南丫島撞船事故
有關。
警方去年10月1日晚上接獲報案,指榕樹灣對開海面有兩艘船隻相撞。事故導致39名乘客死亡,另外92名乘客受傷。警方去年10月2日拘捕該兩名船長及5名介乎50歲至63歲的男船員。
警方諮詢法律意見後,11日落案控告兩名船長,他們當天下午會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其餘5名船員4月中旬返署報到。
去年10月1日20時20分許,搭載香港電燈公司員工及家屬的“南丫IV號與港九小輪“海泰號在南丫島附近海域發生猛烈相撞,釀成重大交通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