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案”主犯糯康等4人一審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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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糯康、桑康、依萊、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在庭審現場聽取一審宣判。新華社記者王申攝。

11月6日,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案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主犯糯康被判死刑。桑康、依萊、紮西卡均被判死刑,紮波被判死刑緩期執行,紮拖波被判有期徒刑8年。2011年10月5日“華平號和“玉興8號兩艘中國貨船在湄公河泰國水域遭武裝人員襲擊,船上13名中國船員全部遇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