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記者楊天沐)菲律賓最高法院(高法)12日宣佈,菲政府積極推動的菲美《加強防務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協議》)符合憲法。該項協定或將推動菲美進一步安全合作。
菲高法當天以10票同意,4票反對,1票棄權的結果認定《協議》屬於行政協議,無需國會批准。高法說:“《協議》是符合憲法的。作為行政協議,它符合現有法律和條款。”
菲憲法規定,除非經過國會批准,菲律賓不允許外國軍隊,軍事基地或者設施在菲存在。此前,菲參議院以此為由,認為該協議沒有經過國會批准,不符合憲法,最終交由高法裁決。
而高法認為,《協議》是原有的美菲《訪問部隊協議》執行細則,屬於延伸條款,為行政協議,無需國會批准。
1998年菲美簽署《訪問部隊協議》,使美軍能夠以“訪問”的名義實現在菲律賓的長期軍事存在。
2014年4月28日,菲美簽署《加強防務合作協議》,根據協議,菲方將允許美軍在指定區域興建軍事設施或升級現有的基礎設施。此外,美軍還可以在菲律賓預先部署武器裝備、補給物資和人道主義救援物資等。
高法的裁定在當天就激起了反對的聲音。左翼團體“國家優先”(Bayan Muna/Nation First)秘書長雷納托·雷耶斯說:“高法認定《協議》有效,今天對菲律賓主權來說真是令人傷心的一天……菲律賓人民必須堅決地反對美軍基地重回菲律賓,反對這些基地造成的一切社會問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