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左向右,美国最高法院的力量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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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闲吟客】

作为废死与毒品合法化的最坚定反对者,美国最高法院一直是我最关注的话题,也陆陆续续写了不少相关回答。但是,受话题与篇幅所限,很多地方只能一带而过。而且,追踪最新进展频繁更新也比较麻烦,于是就开了这个专栏,以后更新也主要在专栏里。

本系列将分析最高法院的力量对比,金斯伯格之死的深远影响,特朗普和共和党的策略,可能的提名人,共和党参议员的态度,对大选的影响,以及关于美国左派右派的区别和内在联系,黑人与歧视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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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美国最高法院的力量对比是4.5:0.5:4。前四个按意识形态顺序,分别是托马斯、阿里托、戈萨奇、卡瓦诺。

这里想先澄清一点,很多网文都引用一张关于大法官意识形态的图,里面把卡瓦诺和戈萨奇排在阿里托的右边。这是不对的。讨论大法官的意识形态,学界通用的是用华盛顿大学校长马丁和密歇根大学政治系教授蒯因发明的Martin-Quinn score,其根据是大法官的判决。而那张图用的是Judicial common space score,是在被提名者成为大法官之前,由于判例不足,无法准确评估意识形态的情况下,基于被提名者所在州的参议员等因素所作出的预测。这个与大法官的意识形态可能会有较大的出入。

本文在分析大法官意识形态时,除了Martin-Quinn score,还参考在重大案件上的态度。

  1. 托马斯,出生于1948年,1991年被老布什提名,接替黑人大法官马歇尔的位置,是美国历史上第二位黑人大法官。

他的人生非常励志,出生于贫寒,两岁时父亲离家出走,母亲改嫁之后,被外祖父母抚养长大。外祖父是他最敬佩的人,从小教育他要自立、自强。

托马斯毕业于耶鲁大学法学院,但是他的学位对他的帮助有限,因为很多律师事务所认为他是靠黑人身份被照顾才进的耶鲁。受此影响,他是Affirmative Action(对黑人等少数族裔特殊照顾)的最坚定反对者。他坚持认为,黑人不应该一味追求各种政策照顾,而是要靠自己的力量站起来。他最喜欢的名言是:“如果黑人不能靠自己的双腿站起来,就让他们摔倒吧。”

由于他的这种态度,托马斯成为美国黑人和左派的眼中钉肉中刺,被认为是背叛了自己的黑人身份,对他的批评与谩骂不绝于耳。

托马斯在被提名时,被曾经的幕僚阿妮塔投诉性侵,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该事件当时闹到了天翻地覆的程度,电视直播,全国瞩目,后来甚至排成了电影。托马斯形容听证会的经历是“酷刑”,最后不得不用“种族歧视”让指责他的民主党参议院闭嘴。

托马斯的法律哲学是原旨主义,即对宪法的诠释应该严格按照原文,反对法官按照自己“进步的”“与时俱进”的观点解释宪法。他被认为是二战以来最保守的大法官。以后有机会谈的黑人问题,会详细介绍托马斯大法官。

  1. 阿里托,出生于1950年,2005年被老布什提名,接替奥康纳的位置,意大利裔。

阿里托是一个典型的共和党保守派,最著名的是对死刑“绝不放过一个死刑犯”的态度。他的保守程度在二战以来排名第四,仅次于托马斯、伦奎斯特、斯卡利亚。不过他的投票是最好预测的,因为基本严格按意识形态,反倒是比他保守的托马斯和斯卡利亚,可能会出于原旨主义做出共和党不喜欢的判决。

  1. 戈萨奇,出生于1967年,2017年被特朗普提名,接替斯卡利亚的位置。

他也是一个原旨主义者,不过在投票上不时与自由派相同。他的意识形态,我认为二战以后排第六,排在前首席大法官博格后面。

  1. 卡瓦诺,出生于1965年,2018年被特朗普提名,接替退休的肯尼迪。

他是一个典型的共和党建制派,虽然自称原旨主义者,但是他的原旨主义成分明显不如托马斯、斯卡利亚和戈萨奇。相对来说,他的意识形态比阿里托温和,因而在被提名时受到了部分共和党的诟病。他在上任后同样不时与4位自由派投票相同。尽管如此,他的意识形态还是能在二战之后排到第七。

四位自由派的大法官,从右到左分别是卡根、布雷耶、金斯伯格、索多玛约尔。

  1. 卡根,出生于1960年,曾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2010年被奥巴马提名,是第四位女性大法官。卡根的意识形态,在自由派大法官里相对温和,因此在被提名时曾被民主党参议员质疑。

  1. 布雷耶,出生于1938年,1994年被克林顿提名,接替布莱克蒙的位置。据说克林顿在提名金斯伯格接替怀特的位置之前准备提名的是布雷耶,但是面试之后觉得不喜欢,认为需要一个“有灵魂”的大法官,于是提名了金斯伯格。一年后位子再次空出,折腾了半天还是给了布雷耶。布雷耶的意识形态与卡根类似。

  1. 金斯伯格,由于最近介绍她的文章汗牛充栋,我就不画蛇添足了,只说我对她的评价:伟大的女权主义者,不是伟大的法官。

  1. 索多玛约尔,生于1954年,2009年被提名,接替苏特的位置,是美国第一位拉丁裔大法官。她是目前最左的大法官。

中间两个0.5是首席大法官罗伯茨。

罗伯茨出生于1955年,2004年被小布什提名,接替退休的麦康纳,但由于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突然去世,布什撤回了提名,重新提名罗伯茨接替伦奎斯特(对共和党来说这可能是一个巨大的错误)。

罗伯茨本人是保守派,这一点毫无疑问。他的法律哲学是司法最低限度主义,与自由派秉承的司法能动主义截然相反。如果他不是首席,而是联席大法官,很可能就和前4位一样,成为坚定的保守派。刚进入最高法院时,罗伯茨的投票记录与阿里托如出一辙。

但是,作为首席大法官,罗伯茨非常看重维护最高法院的声誉。当年在奥巴马医保的问题上,罗伯茨本来是准备投反对票,但是因为民意而改变态度,将奥巴马医保的罚款解释成税收,写了一个很多法律学者看来站不住脚的判决。随着卡瓦诺取代肯尼迪,罗伯茨成为最中间的法官,也就是说,在重大问题其他8位按意识形态投票的情况下,判决结果完全取决于罗伯茨。因此,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是目前权力最大的法官,也是二战以后唯一一位具有决定权的首席大法官。

罗伯茨与特朗普的关系恶劣。他曾极为罕见的发布官方声明,驳斥特朗普关于“Obama Judge”的说法,尽力淡化大法官身上的派系色彩。可惜,这次特朗普说的是事实,自由派和保守派大法官如鸿沟一般的区别,几乎一眼就能看出来。他的投票记录也不断偏左,连续在4:4的情况下加入左派一方,成为新的swing justice。这引起了很多共和党支持者的不满。由于他明显比之前的swing justice比如肯尼迪、奥康纳偏右,但又不是够solid,所以各算0.5。

美国坊间的分析是,罗伯茨虽然出于保守派的本心,希望高院右转,但希望控制右转的速度,尽量不要太剧烈,与民意相距太远。在有些案子上他故意这样加入左派,然后写一个适用范围窄的判决。

作为首席大法官,在美国社会撕裂、最高法院也同样极化的今天,他作为首席大法官不希望高院的声誉毁在自己这一任上,被民众视为党争的工具。他想利用自己中位法官的地位,尽量调和左右两派,营造一个大法官团结一致,为维护宪法奋斗的和谐表象。

但是,随着金斯伯格驾鹤西去,罗伯茨的这一策略,以及他权力最大的中间法官地位,可能就一去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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