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在港國企反腐風暴進一步擴大

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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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集團前董事長、黨委書記宋林於上月接受調查,“是內地近年大舉反腐以來首名被查的在港副部級官員。

中國內地與香港媒體報導,華潤集團前董事長宋林涉嫌嚴重違紀案引發連鎖反應,中紀委針對在港大陸官員和央企高層的反腐風暴正在進一步擴大。

《環球時報》引述香港《東方日報》前日的報導稱,華潤集團前董事長、黨委書記宋林於上月接受調查,“是內地近年大舉反腐以來首名被查的在港副部級官員。消息人士稱,早在宋林被雙規之前,中紀委常委會就在4月11日通過一項針對性反腐肅貪整頓行動,會上引用國資委最新資料,提及華潤、中銀、中信、光大國際以及招商局的集團資產。

據《東方日報》的報導,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在會上措辭嚴厲地要求把對五大集團展開的審計、清查、整頓與反腐肅貪工作相結合,“絕不半途而止,絕不遇難而退,絕不留尾巴。報導還稱,王岐山近日曾會見駐外中資集團和央企高層,特別指出境外中資集團和央企境外上市公司管理層長期存在諸多嚴重問題,形成的積壓十分錯綜複雜。

消息來源透露,中國大陸目前掌握的資料顯示,包括上述五大中資集團,加上35個省、部在香港、澳門視窗公司的高級管理層中,官二代、官三代及其親屬所占比例較高,95%的人超過在港澳任職六年的期限,“有國務院研究室資料披露,這批在港澳的高層,六成三至七成半都非法持有外國護照、居留權甚至外國國籍。

《環球時報》報導,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對中央加強駐港澳企業和機構的反腐工作很關注。他前日受訪時說,這是中紀委發出的強烈信號,表明中央對腐敗的“零容忍。

據報導,高波說,港澳央企反腐和內地相比有很大特殊性:一是企業一般強調屬地管理,而香港生活環境與大陸有很大區別,比較開放自由,一些所謂奢靡的生活會對一些人產生影響;二是一些企業是由於歷史原因形成的,在經濟功能的基礎上還有政治功能,對其工作人員的考核評價等可能會有特殊性;三是從監管本身來講,他們離得較遠,出現監管真空的可能性更大。

另一方面,據路透社報導,中國國有企業改革正逐步推進。財政部下發通知稱,決定自2014年起適當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其中國有獨資企業應交利潤收取比例在現有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

財政部網站昨日刊登新聞稿稱,調整後,國有獨資企業中第一類企業應交利潤上繳比例提高至25%,第二類和第三類企業分別為20%和15%,第四類企業為10%,第五類企業則免交當前應交利潤。對其事業單位出資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的收益收取比例提高至10%。

據財政部提供資料顯示,第一類企業僅有一家,即中國煙草總公司;第二類企業包括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中國石油化工集團、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中國電信集團等15家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