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检察院12日召开“经济金融犯罪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 山西省检察院供图
中新网太原3月12日电 (刘小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12日召开“经济金融犯罪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称,2019年以来,山西检方通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聚焦民生民利司法保护、狠抓涉疫情经济案件办理、开展涉民营企业专项活动等,严厉打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据悉,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山西检方共办理涉疫情经济犯罪案件11件19人。
2019年以来,山西检方共审查逮捕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729件2480人,批准逮捕1422件2063人;受理审查起诉2496件4478人,提起公诉2146件3897人,不起诉252件438人。
山西检察机关着力防范金融风险,开展“珍惜血汗钱、远离非法集资和套路贷”法治宣传,严厉打击以金融创新为名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起诉了“晋商贷”等一批典型案例,为投资群众挽回损失3300余万元。2019年,山西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610件1080人,提起公诉563件999人。
山西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经济犯罪,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起来,聚焦金融领域,严厉打击“套路贷”“校园贷”、传销活动中的涉黑涉恶经济犯罪,重点打击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操控地方经济等犯罪行为。
山西检方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权假冒犯罪等损害民生民利的刑事犯罪。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450件745人,其中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90件605人,办理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18件185人。山西检方重点关注学校周边、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涉婴幼儿食品药品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等案件,加大惩治力度。
山西检方严厉打击涉疫情经济犯罪,对那些置法律于不顾,置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经济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从严惩治。
山西检方依法妥善办理涉民营经济犯罪案件,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生产发展,慎重适用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严格逮捕必要性审查,严格掌握起诉标准,切实防止“够罪即捕”“一诉了之”;派员走访民营企业,了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困惑,并就涉及的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案件多次进行探讨,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
2019年以来,山西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参与社会治理,保障民生民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