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家暴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当事人可起诉离婚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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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起诉离婚,因此,该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的问题。

此前在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作出了一系列的调整,其中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以撤销申请;期满后三十日内不申请离婚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第1077条)。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为此,民政部日前发布《关于贯彻落实

中婚姻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了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关于离婚冷静期为30天如何来算?2020年12月4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当事人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受理以后从申请开始算30天,30天如果赶上节假日,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在之后的30天之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视同撤回离婚申请,而且这期间任何一方只要说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要么通过到法院去诉讼离婚,要么两个人继续生活,说明还要再冷静反思。

“主要是为那些草率离婚、冲动离婚的人增加一个门槛——是不是考虑清楚感情确已破裂,是不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王金华说。

离婚冷静期会不会不利于保护被家暴的一方?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二级巡视员杨宗涛特别强调,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冷静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的问题。

杨宗涛还介绍,在申请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先提交离婚协议,“在离婚冷静期及正式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处置意见还可能发生变化,由此也会带来协议内容的变化。同时,离婚协议的生效时间需要与离婚登记办结时间一致,离婚协议提交的早晚不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因此,为方便当事人,简化离婚登记手续,优化离婚登记流程,《通知》不要求当事人在离婚申请阶段提交离婚协议,而在正式办理离婚登记时再提交离婚协议文本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