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病毒疫苗附条件上市及相关工作情况。有记者问:刚才提到评估一个疫苗,我们要看它的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和可负担性,请问这次获批准上市的疫苗价格定位大概在什么样的范围?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工作组组长郑忠伟:
关于疫苗的价格,我们在定价的时候,一直坚持企业主体。但是在企业定价的时候,有两个原则必须遵循。第一个原则就是公共产品的属性,第二个原则,既然是公共产品,那就只能以成本作为定价的依据。大家知道,一个产品的成本,它的影响因素也是蛮多的,和它的生产规模、使用规模密切相关。我想,随着疫苗附条件上市的获批,我们已经准备好的规模化生产即将展开,我们制定的免疫规划也即将推开。正如刚才曾主任介绍的,我们将开展第一步高风险人群、重点人群,第二步高危人群,第三步全人群的接种。随着工作的推开,成本会得到大幅度下降。无论怎么样,我们坚信,新冠病毒疫苗的价格一定是在老百姓可接受的范围内。谢谢。
国家卫健委副主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负责人曾益新:
我再补充一句,刚才忠伟回答到,疫苗的基本属性还是属于公共产品,价格可能会根据使用规模的大小有所变化。但是一个大前提是,肯定是为全民免费提供,这是一个大前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