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林波 摄
中新网宁波6月16日电(记者 林波)他作为邻居,照顾独居老人30年,从英俊青年到两鬓斑白的花甲之年,没有一声怨言。而今,老人生前申请的宅基地面临拆迁,百万拆迁款何去何从?
6月16日,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法院获悉,经过现场调查及调解,被继承人苏美云遗留的80平方米住宅用房建筑面积的拆迁权益由徐惠明继承50%的份额;被继承人苏美云在村经济合作社的股份同样由徐惠明继承。
现年66岁的徐惠明是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山东村的一位普通村民,与同村的苏美云是几十年的邻居。
苏美云无儿无女,一人生活,只有两个远在外地的侄儿。因为住在隔壁,邻居徐惠明常常帮老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家中只要做了好吃的,也会盛上一碗给老人送去。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徐惠明家修房子,见苏美云住在危房中,就将其房子一起修缮。在占用了苏美云的一部分宅基地后,徐惠明将她直接接到了自己家中一起居住。
就这样,苏美云跟徐惠明一家,像亲人一样相处,几十年如一日。
2008年,徐惠明家的房子被拆迁,他又出钱给苏美云在村里租了房子。
“我们都当苏阿姨是一家人。”徐惠明告诉记者,几十年的相处让他们早就成为了一家人。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苏美云的年龄越来越大,行动也越来越不方便,2012年开始逐渐体弱多病,需要专人照顾护理。
于是,徐惠明与山东经济股份合作社党支部书记洪秋国商量后,将苏美云送到敬老院安度晚年。养老院的费用是每月2000元左右,但苏美云的农民养老保险不足以支付,徐惠明便自掏腰包主动补齐了。
“添了几千元钱,并没有多少钱,主要还是老人的养老保险支出。”徐惠明如是说道。
送到敬老院后,徐惠明经常去看望苏美云,陪老人家说说话,把老人家的生活所需全部安排妥当。
“按照规定,老人应由直系亲属送养,但由于其亲属在外地,苏老太对老徐也很信任,事情都是交给他做,老徐也很配合,对老人的态度始终如一。”洪秋国如是说道。
2016年,92岁的苏美云去世,徐惠明按照当地风俗,为她操办了后事,又购置了墓地。
作为村里无房的孤寡老人,苏美云生前申请过80平方的宅基地用于建房。令人意外的是,在苏美云过世一年后,宅基地被批了下来。今年初,宅基地面临着拆迁,有上百万的拆迁款。
而今,这百万拆迁款又该何去何从呢?
“这是徐惠明应得的,是他一直在照顾老人,扶养老人。”在洪秋国看来,尽管徐惠明不是苏美云的直系亲属,但他照顾老人的实事足以有资格继承这笔遗产。
2020年5月,在向有关部门和律师咨询后,徐惠明决定向江北法院提起继承诉讼,由法院依法处理。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苏美云长期居住在村里,村民对其情况比较了解,6月16日,江北法院将巡回审判车开进了山东村,对案件进行现场调解。
“苏老太是单身老人,老徐照顾她几十年了,老人对老徐很是信任,什么事都找他办,把老徐当作自己的儿子来看待”“老徐为苏老太所做的一切,我们也都看在眼里”……现场,山东村村民们纷纷对徐惠明的行为给予肯定。
“就算是没有血缘关系的邻居朋友,也应该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特别是对孤寡老人,更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关怀,因此老徐的行为值得鼓励。”在该案件承办法官张海娟看来,对长者敬爱,对弱者关怀,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因徐惠明照顾了苏美云的时间跨度较长,实属不易,应予褒扬,符合法律规定的扶养较多情节,应分得适当的遗产。”
此外,法院考虑到村里的老人较多,为进一步弘扬当地的“慈孝文化”,苏美云的遗产一部分也由村里保留,逢年过节时作为福利分发给村里老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