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武勇劉秀玲)日本政府27日向執政黨提交旨在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內閣決議案,並計劃在7月1日正式通過相關內閣決議。日本主流媒體28日紛紛批評這份決議案核心內容和安倍政府企圖解禁集體自衛權的手法。
《每日新聞》在社論中指出,決議案的核心內容是允許在與日本有密切關係的國家遭到武力攻擊、對日本國民權利帶來明確危險的場合下也能行使武力。但“密切關係“明確危險的標準曖昧,為政府根據需要擴大解釋提供了可能。
社論認為,儘管安倍政府否認此舉是變相修憲,但決議案內容對歷屆政府就憲法第9條的解釋做出了根本性改變,相當於修改了憲法,超出了政府解釋憲法的合理範圍。日本憲法第9條體現的和平理念由此蒙塵。
《朝日新聞》指出,安倍政府為解禁集體自衛權援引的各種依據斷章取義,牽強附會,用大多數國民無法理解的邏輯制定出內閣決議案,這種做法只能導致日本和平憲法的理念被連根拔掉,造成社會輿論分裂及民眾對政治家的不信任。
《東京新聞》在社論中直言,安倍內閣不顧國民和地方上反對行使集體自衛權的聲音,提出所謂“武力行使三條件,其本質是摒棄“專守防衛,允許自衛隊在海外行使武力。然而,許多戰爭均始於“自衛的名義,應該牢牢銘記這些歷史教訓。
安倍政府27日向執政黨提交的內閣決議案中,提出新的“武力行使三條件:一,日本遭到武力攻擊,或者與日本關係密切國家遭到武力攻擊,威脅到日本的存亡,從根本上對日本國民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構成明確危險;二,為了保護國家和國民,沒有其他適當手段可以排除上述攻擊;三,武力行使限於“必要最小限度。決議案稱,在同時滿足上述三個條件的情況下,允許作為“自衛手段行使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