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望歐盟終止對華反傾銷中替代國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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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 商務部世貿司負責人就歐洲議會有關貿易救濟措施中國市場經濟地位非立法性決議發表談話:

我們注意到,歐洲議會於5月12日通過一項非立法性的決議,以中國未滿足歐盟有關確定市場經濟地位的五個標準為由,不支持給予中國市場經濟地位,仍建議在對華反傾銷調查中使用“非標準”辦法。

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15條規定,世貿組織成員應於2016年12月11日終止對華反傾銷的“替代國”做法。這是世貿組織各成員應遵守的國際條約義務,並不取決於任何成員的國內標準。

我們希望歐盟作為世貿組織的重要成員,能嚴格履行自己在世貿協定項下的義務,自2016年12月11日起終止其對華反傾銷中的“替代國”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