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包商银行的股东首次详细披露出来,亮点不少。
3月19日,徽商银行(3698.HK)公告称,3月18日该行与其他发起人签订协议,发起设立一家仅在内蒙古自治区经营的省级法人银行,即新包商银行。新包商银行注册资本200亿元,各发起人共同出资240亿元,其中40亿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告还首次详细披露了新包商银行的持股情况:内蒙古财政厅持股16.667%、包头市财政局持股2.0833%、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股5%、存保基金持股27.5%、建信投资持股5%、内蒙古电力持股8.3333%、内蒙古高等级公路持股8.3333%、内蒙古金融资产持股5%、内蒙古公交投持股5%、北方稀土持股2.0833%。
其中,内蒙古电力及内蒙古高等级公路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金融资产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为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及包头市财政局;内蒙古公交投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为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北方稀土为A股上市公司,代码600111,截至2019年11月27日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8.92%)及嘉鑫有限公司(持股8.34%)。
2月6日,徽商银行曾公告,存保基金拟持股29.84%,对比此次确定后的持股多2.34个百分点;内蒙古金融资产为地方AMC,此前有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入股恒丰银行持股3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