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港高院頒3禁制令禁止佔中者佔路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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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10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20日頒布禁制令禁止“佔中者佔路、港府學聯今日將進行首次對話,成為今日香港報章頭條。

《文匯報》 報道,“佔中堵路,阻塞金鐘、中環及旺角的交通,嚴重影響市民日常生活,激起民憤。香港小巴及的士從業員昨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示威者繼續“佔領旺角,金鐘中信大廈業主亦向高院申請禁制“佔領繼續阻塞附近街頭。高等法院法官潘兆初昨日就共3宗的申請頒發了臨時禁制令。他表示,“佔領者對公眾造成滋擾,任何人都不能夠獨霸馬路,需要平衡整個社會公眾利益。

《大公報》 報道,“佔中非法集會逾三周,示威者堵塞港九多條道路,嚴重影響市民生活。高等法院昨日連續頒布三個臨時禁制令,禁止示威者堵塞旺角多條道路及阻礙清除障礙物,並禁止堵塞金鐘中信大廈的出入口及消防緊急出口。法官指,佔領行動對公眾造成滋擾,批出禁制令是要平衡整體社會公眾利益。有大律師明確指出,違反法庭禁制令可被控藐視法庭。

《明報》 報道,佔領行動僵持不下,小巴及的士行業代表及金鐘中信大廈業主,昨在學聯與政府對話前夕入禀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法官傍晚緊急審理,就旺角佔領區及金鐘中信大廈對出路段頒下3項禁令,同時禁止佔領者妨礙清除路障。法官稱,無論佔領動機如何高尚,也不可無視他人利益, “壟斷有關道路。法官稱法庭並非爭論政治議題的地方,而是貫徹(uphold)及應用(apply)法律的地方。

《新報》 報道,高等法院昨日批出三張臨時禁制令,禁止“佔旺人士繼續佔領旺角主要幹道、禁止堵塞金鐘中信大廈的出入口,以及政府總部外金鐘添美道及龍匯道交界一帶道路,否則會被控藐視法庭,並負上刑責。法官指,佔領對公眾造成滋擾,嚴重影響運輸業收入,要平衡整體社會公眾利益。不過,集會人士無懼禁制令,指參與佔領已是違法行動,不怕另一重法律風險,故會留守到底。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稱不會呼籲撤離,但希望佔領者考慮法律後果。

《星島日報》 報道,佔領行動持續超過三星期,政府與學聯今日終於首次對話。有份出席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劉江華,形容雙方都有誠意對話,並會有多輪對話。不過,建制派相信,雙方達成共識的空間極為有限。對於學聯提出,要求政府提交政改補充報告,港府消息表示,政府不可能在政改五部曲的框架下,向人大常委會提交補充報告,但有可能向港澳辦提交報告,反映訴求。佔中發起人陳健民指,若對話有成果,佔領人士會自願離開。

《經濟日報》 報道,佔中發生近一個月,消息陸續消化,二手破頂潮重現,多個屋苑成交呎價逾萬元。荃灣荃景花園一個兩房戶以高市價8%、410萬元易手。元朗錦綉花園一個實用面積848平方呎的單位,以860萬元沽出,創同類戶型高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