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查办黑恶势力与深挖“保护伞”同步推进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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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武一力 摄

中新网武汉12月17日电 (武一力)湖北省政府新闻办17日召开湖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办理情况(第二场)发布会,襄阳市、荆门市、恩施州和潜江市等地介绍并分享了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及经验。

荆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涛介绍了重点涉黑案件黄登峰案。黄登峰网罗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横行乡里,强揽工程,非法敛财,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抢劫、非法拘禁等26起犯罪活动。此外,黄登峰等人通过送钱、送物、送车、送房等方式拉拢腐蚀14名公职人员,为其违法犯罪提供保护。2019年12月18日,沙洋县人民法院认定黄登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个罪名,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荆门市纪委监委聚焦该案89条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循线深挖细查,共立案查处1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襄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冯艳飞介绍,樊廷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湖北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1998年以来,作为公司经营者的樊廷军指使黑社会组织成员,使用暴力手段打击竞争对手,通过一系列犯罪活动,敛取巨额非法财富;此外,使用行贿等手段,拉拢原襄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季伟仲等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为其违规开发房地产项目等事项提供帮助。

襄阳市襄州区法院于2019年10月31日一审认定樊廷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9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4年。

冯艳飞介绍,近年来,襄阳既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追查其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对办理的每一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都由“法检公”三长签字确认,防止徇私舞弊;政法机关在查办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及时移送同级纪委监委核查处理,依法严惩与深挖“保护伞”同步推进。

截至今年12月3日,襄阳市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722人,移送司法机关60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