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女子抢夺方向盘监控画面。 法院供图
中新网呼和浩特11月17日电 (记者 张林虎)17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王某某因下车问题抢夺方向盘案被宣判,王某某一审获刑3年。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5月23日中午,女子王某某从内蒙古医科大学站乘坐64路公交车前往土默特左旗兵州亥乡。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因下车问题,王某某与公交车司机发生口角并捶打司机、干扰驾驶。
期间,同车乘客曾上前劝阻,王某某一度离开。几秒后,她又重新返回,试图通过牵制公交车方向盘的方式迫使司机停车,其行为导致公交车偏离行驶路线,冲上路肩。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王某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