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将进价0.6元口罩卖1元被罚 湖北洪湖市回应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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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12日电 湖北洪湖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12日发布称,经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洪湖市华康大药房购进一次性劳保口罩44000支,购进价格0.6元/支,销售价格1元/支,购销差价额超过15%,构成哄抬价格行为。

声明称,1月28日,因接到消费者投诉,洪湖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相关事实进行了调查,经了解,该药房元月23日从仙桃某司购进一次性劳保口罩44000支,购进价格0.6元/支,销售价格1元/支,该批次口罩没有中文标识。

声明指出,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的指导意见》,该药房违反两条规定:一是“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与疫情相关的医用商品、防护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涨价;”二是“所售商品无参照价,购销差价额超过15%”的,构成哄抬价格行为。

声明还称,目前,洪湖市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稳定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