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撤回 有議員痛心失望

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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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香港特區立法會14日通過《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的休會待續議案,意味此條例草案在本屆立法會的議程被徹底撤回。對此,有立法會議員表示痛心和失望。

香港特區立法會本屆會期約剩3個月,受立法會反對派議員“拉布”的影響,立法會積壓大量需審議通過的法案和撥款項目。

為此,香港特區政府早前提出以“民生優先”、“先易後難”為原則,適當調動立法會大會和財務委員會的議程,其中包括在本立法年度撤回《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冀加快議員審議進度,又表明不會在本屆立法會重提此條例草案。

據香港媒體報道,14日,立法會大會恢復辯論二讀《2016年撥款條例草案》,至4時許再沒議員要求發言,辯論暫停。內務委員會主席梁君彥提出動議,處理就《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提出的休會待續動議,議案最終獲通過。

代表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的立法會議員馬逢國發言時表示,他與版權業界對是次結果感到痛心和失望,重申條例已討論10年。

他同時譴責反對派議員,千方百計拖延議事進度,窒礙特區政府施政的做法。期望特區政府評估條例草案未能通過對香港創意產業的影響,並加強打擊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