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韩联社
人民网讯 韩国现行《医疗法》规定,除企业法人之外,非医生专业出身的人员无资格创办医院。普通人通过聘请医护人员开办的医院是违法的,在韩国被统一称为“事务长医院”。近些年,围绕“事务长医院”发生不少问题。近日,在釜山,非法经营一家“事务长医院”的父子因涉嫌私吞大约200亿韩币(约合人民币1.17亿元)的医疗保险费用,在二审中双双被判有期徒刑3年。
据韩联社报道,釜山高等法院8月25日二审宣判,两名犯罪嫌疑人A某和B某由于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条规,因此驳回此前的无罪判决,分别改判有期徒刑3年。
2010年10月至2018年7月期间,非医生专业出身的A某和B某涉嫌违反《医疗法》,私自创立医疗财团后开设医院,并通过这家非法医院从韩国国营医疗保险机构“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处,骗取医保费用224亿4千9百多万韩币。
一审法院认为,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开设的医院并非“事务长医院”,因此判他们无罪。但是二审法院考虑医院法人的创立过程、法人资本亏损等诸多情况后,认定A某和B某开设的医院就是“事务长医院”,并依法作出判决。(编译:申玉环 审校:吴三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