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当地卫健局所发通告。
这两天,“贵州一卫生院隔离点4名缅甸籍偷渡入境人员撬窗外逃”的信息流传网络。9日下午,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卫健局通报,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据最新消息,经当地公安机关全力抓捕,10日中午12时许,4名逃跑者均已被找到。
根据早前的通报,7月6日,该县长兴卫生院隔离观察点接受了9名缅甸籍偷渡入境人员,并及时进行首次核酸采样检测,7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7月9日凌晨01:45,4名男性缅甸籍人员从一楼留观室撬窗外逃。
似乎只能出现在影视剧中的情节,就这样匪夷所思地在现实上演着。惊诧之余,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想问,隔离人员怎么就跑掉了?当地是怎么看管的?
从法律上来看,且不说这些偷渡入境人员违反了我国国境管理法规,涉嫌偷越国境罪,必须采取严格的人身限制措施,单就违反隔离规定,撬窗外逃这件事,就已经不是小事了。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这里的“必须”,标示着该规定是法律上的义务性规范,无论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不容任何例外和特殊。
从医学角度来说,尽管4名外逃的外籍人员首次核酸采样检测均为阴性,但这并不能完全排除他们被新冠病毒感染的可能性,需要通过重复的检测来排除假阴性的因素。他们的外逃行为存在传播传染病的风险。
庆幸的是,松桃县公安机关已经成功实施了对4名外逃人员的抓捕行动。长兴卫生院院长龙志彪称,4名缅甸籍偷渡者从隔离点逃跑前没有征兆,9日凌晨这4人从隔离点撬窗翻墙逃离,“我们窗户上是不锈钢防盗窗,用衣服拉开栏杆不会有什么声音,然后他们走监控盲区,从老病房外的变压器翻墙跑了。”
虽然这次偷渡入境人员逃离隔离点事件是个案,但仍不乏警醒价值: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鉴于世界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外防输入”仍是近段时间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在这个意义上,给予偷渡入境人员医学隔离待遇,而不是采取立即遣返措施,既是人道主义的理念彰显,也是外防输入的重要环节。
但偷渡毕竟是违法犯罪行为,对偷渡隔离人员实施医学上的隔离管理之外,防疫机构也有必要与司法力量协同配合,寻求更完善的无缝化隔离措施,而不是将偷渡入境人员简单视同普通隔离人员对待,单纯交由地方卫生机构来看管。这既是坚守司法刚性的体现,也是防疫工作精细化的要求。
唯有通力协作落实好对所有入境人员严格执行相关隔离规定,才能更好地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新冠疫情暴发以来,我国在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上投入了很多精力,“两高”和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等五部门专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对此前刑法中很少适用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作出了细化规定,目的就是筑牢国境卫生检疫防线,遏制疫情传入传出国境。
对照之下,9名缅甸籍人员偷渡入境,完全是对疫情防控形势下中国国境卫生检疫和国境管理法规的漠视。更糟糕的是,人偷渡过来,又逃了出去,来来回回之间,很可能对事发地的防疫局面造成破坏。此番抓获,必须依法惩办。而有关方面更需介入调查,查找其中的监控漏洞与管理责任之失,对相关人员展开问责。
4名外籍人员逃离隔离点事件,虽然只是疫情“外防输入”过程中发生的极小概率事件,但也提醒我们,疫情防控还没到歇歇脚、松口气的时候,还得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严把入口关,防止疫情防控溃于“偷渡”之类的蚁穴。
□莫一尘(法律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