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金强奸杀人案二审将于12月18日开庭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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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王书金强奸杀人案迎来新的进展。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出庭通知书》显示,该院受理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强奸罪上诉一案,定于2020年12月18日上午9时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开庭审理。

12月7日,该案被害人张某芬家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胡胜利告诉界面新闻,河北省高院专门派人到北京向他送达了这份《出庭通知书》。

律师收到的出庭通知书。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1993年11月,河北省广平县25岁的张某芬在被强奸后杀害,丈夫王哲峰一度以为她被拐卖,苦寻12年。2005年,同村的王书金被抓获,在其交代的6起强奸、杀人案中,就包括张某芬案和后来备受关注的涉聂树斌“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王书金案也因涉聂树斌案“一案两凶”备受关注,延宕至今。

2007年3月12日,邯郸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书金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刘某某、张某甲、强奸被害人贾某某后杀害未遂三起,而施强奸、杀害被害人张某芬一案未被认定为王书金所为。王书金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发生的涉聂树斌一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王书金不服一审判决,以未认定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是其所为为由,上诉至河北省高院。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后,该案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2019年初,张某芬的丈夫王哲峰委托律师,向公安机关申请对妻子的腿骨重新做DNA鉴定。2020年5月,王哲峰从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获知DNA鉴定结果,显示死者正是妻子张某芬。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裁定认定,王书金涉嫌杀害南寺郎固村一女子的案件出现新证据,发回邯郸市院重新审判。

2020年11月20日,王书金涉嫌强奸、杀人案在邯郸市中院重审开庭。11月24日,该案宣判。邯郸市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书金于1993年11月29日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张某芬、1994年11月21日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刘某某、1995年农历八月初的一天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张某芳、1995年农历七月下旬的一天强奸被害人贾某某后杀害未遂。

邯郸市中院认为,被告人王书金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应依法数罪并罚。王书金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情节及后果均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虽有自首情节,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王书金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法院遂以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法院判决王书金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37887.5元。

一审宣判后,原、被告人均提出上诉。王书金代理律师朱爱民透露,王书金在上诉状中要求法庭查清事实,认定他本人为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杀人凶手。

张某芬家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胡胜利则告诉界面新闻,一审期间,王书金已认罪、悔罪,他曾当庭询问王书金是否同意家属提出的725159.5元民事赔偿,王书金表示同意。对于法院作出的37887.5元经济损失的赔偿判决,胡胜利表示,这与家属和律师的期望“相差太大”。胡胜利说,他希望河北省高院能在二审判决中支持原告人的民事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