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新疆新增确诊病例112例 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
中新社乌鲁木齐7月31日电 (记者 孙亭文)据新疆卫生健康委31日通报,30日0时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12例(30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其中昌吉州1例(乌鲁木齐输入的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其余为乌鲁木齐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0例;新增治愈出院确诊病例3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5例,均在乌鲁木齐;重症转普通型2例。
截至7月30日24时,新疆(含新疆兵团)现有确诊病例523例(危重症5例、重症27例),其中乌鲁木齐市520例、喀什地区1例(乌鲁木齐输入)、昌吉州1例(乌鲁木齐输入)、新疆兵团1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108例,其中乌鲁木齐106例、新疆兵团1例、昌吉州1例(乌鲁木齐输入);尚有12416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7月15日0时至7月30日24时,累计治愈出院确诊病例9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9例,均在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副市长宋亚君在3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称,为保障古尔邦节期间民众的物资需求,乌鲁木齐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做好节日期间的牛羊肉、蔬菜、粮油奶蛋等副食品物资供应保障工作,财政已对肉菜稳价补贴资金达2000万元人民币。“我们倡导各族市民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小区疫情防控要求,通过网络视频互致问候和祝福。”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木拉提·阿不都瓦依提称,疫情防控期间,每位市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防护,配合开展体温监测、排查、隔离观察和治疗等防控工作,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如实提供信息。对不服从疫情管控的,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