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消有绝招,直接“钱转券”。
近日,一张“怀化市要求从教师工资中扣取促进消费款”的微信截图在网上流传。微信显示,怀财办文件要求,干部职工要从工资中扣取促进消费款,并在5月5日前在怀化消费完毕。扣除标准为,绩效工资是2600元的扣2000元,是2350元的扣1500元,是2140元的扣1000元,其他扣500元;并提示,可能充不了水电燃气物业费,但怀化各区县都能消费,吃饭、加油、商超、小卖部、充话费等。
有媒体记者采访了当地财政局,工作人员称,“不光教师要扣,我们也要扣。”但因该文件下发后引发争议,所以“昨天又发了一个文件,说是厅级干部直接扣,处级和科级干部自愿扣,不做强制要求了”。
从公职人员工资中扣除促进消费款,“强制”变“自愿”,手段也柔和多了,性质也大不同。但现实中各种表面上看似自愿的行为,到头来,往往还是“被自愿”。实际上,由于领导干部与普通职工、教师地位上的不平等,基于复杂人际关系考量,是否真正“自愿”也得打个问号。退一步说,即便真的做到了相关领导强制扣款,其他自愿,仍然值得反思。
复工复产后,商超餐厅按下“重启键”,受疫情和家庭收入影响,各地消费不景气现象大同小异。因而,不少地方纷纷出台激励消费政策。截至目前,全国至少有40多个地区推出了数百万元到上亿元不等的消费券,以激发居民消费热情,助力相关行业加速回温。
但比起其他地方直接给市民“发红包”,怀化市这种“拆东墙,补西墙”“扣公职人员工资,促城市消费”的路子,恐怕是跑偏了。
鼓励、倡导民众适当多消费,无可厚非。但如果因公职人员工资由财政发放,地方政府可以操控,就动用行政手段出台文件要求把工资变成消费款,变相“强制”公职人员消费——表面看,是为疫后经济复苏做贡献;实质上,是明目张胆的行政乱摊派。
行政乱摊派曾饱受诟病,早就不合时宜。此外,2018年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就规定,不允许规范性文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此事所涉及的文件要求,无疑是地方性的“土政策”。正因如此,也才显得格外刺眼。
经历了这样一场疫情,虽然“吃财政饭”的公职人员可能是受疫情影响较小的群体,但各家的房屋漏雨只有各家认得,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等着还房贷、车贷的大有人在,这样标准化“强制”消费,对一些家庭无异于雪上加霜。
好在,引发争议后,“强制”变成“自愿”。但这种权力的任性仍然值得警惕。奉劝有苗头的地方及早打消这类念头,以免重蹈覆辙。
说到底,无论是疫情防控还是促进消费,困难再多也要依法行事。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也应获得保障。有道是,文件好改,“权力任性”难除。在这事上,当地有关部门仍然需要进行观念纠偏,打消这种强制摊派思维,依法保障民众合法权益。毕竟,市民对收入有了一个稳定的预期,才能放心消费。
□言立方(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