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徒行徑抹黑香港法治重創核心價值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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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記者牛琪)農曆新年伊始,非法“佔中”後最大規模的暴亂事件為香港抹上濃重陰影。攔阻交通、毆打警察、縱火焚燒、襲擊記者……香港社會最為珍視的核心價值——法治與文明,遭到一群暴徒極為猖狂的挑釁。

8日晚10時許,在香港九龍區旺角山東街和砵蘭街交界地帶,一些小販涉嫌非法經營,與到場執法的特區政府食環署職員發生衝突。一批所謂“本土派”人士乘機滋事,並衝擊在現場調停的警員。隨後,數百名激進分子開始與香港警方爆發嚴重衝突,有人主動暴力襲擊警員,事態進而演變為暴亂。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9日說,暴徒破壞警車和公共設施,縱火、向警員投擲磚塊,還向已經受傷倒地的警員發起襲擊,嚴重威脅警員的生命安全。他認為,全世界任何城市發生類似的事件,政府和社會都會將事件定性為暴亂。

這場持續一整夜的暴亂已導致近90名警員及數名記者受傷,其中多人被割傷及撞傷,部分警員需留院觀察治療。警方至今已拘捕61人,涉嫌非法集結和襲警等罪行。

植根於這種暴力傾向的違法行為,在農曆新年第一天危害市民安全、破壞和諧氣氛,並嚴重衝擊了香港的法治基礎。可以想像,當守法、和平和理性的表達方式被拋棄,社會賴以穩定的契約被損害,香港這座城市生存的根本也便遭到了動搖。

而正如香港社會所憂慮的,這次暴亂更反映出非法“佔中”所衍生的暴力違法意識正繼續擴散蔓延。近年一批所謂“本土派”人士,為挑戰特區政府的管治,不惜以各種藉口挑起多次衝突,破壞法治和社會安寧,旺角發生的暴行反映出,非法“佔中”遺害並未得到根治。

作為一個崇尚法治、法律健全的社會,在現有的法制框架下,香港市民完全享有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但各種訴求的表達必須通過法律所允許的途徑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有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的義務。如果背離法制軌道,挑戰社會容忍底線,以暴力行為尋求自我存在,這樣的做法終會自食苦果。

令人擔憂的還不止於此。正值農曆新年假期,眾多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正在香港享受豐富多彩的春節假期活動,此時發生的暴力騷亂必將損害香港的國際形象。其對香港經濟的衝擊也顯而易見,就旅遊、零售及相關行業而言,多少宣傳推介活動可能都無法彌補其產生的負面影響。

作為重要的經濟支柱,特區政府正採取多方舉措提升旅遊業,鞏固香港作為世界級旅遊城市的地位,但暴徒們的行為,顯然讓這些努力大打折扣。

對此時的香港而言,當務之急是全力緝拿肇事暴徒歸案,並將其繩之以法。特區政府和香港警方已展現了嚴正姿態,香港社會和所有關心香港的人們,也將拭目以待。(完)